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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修订《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4篇】

城市规划 时间:2023-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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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是上级领导机关对下级机关部署工作,指导下级机关工作活动的原则、步骤和方法的一种文体。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修订《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4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2023年修订《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篇1

1、本计费中的城市分类,按照《城市规划法》所划定的特大城市、大城市、中等城市、小城市标准区分,不含乡镇规划。

2、表中人口规模以规划末期人口为准。

3、城市总体规划按规划人口规模分档,并按实际规划用地面积计算规划费。

4、本计费不含单独编制的城镇体系规划。

5、单独编制城市总体规划纲要的,按总体规划设计费的50%计费。

6、城市总体规划计费基价为35万元。

7、在编制城市总体规划中,如需要进行相关专题研究,应单独计费。计费为:特大城市30万元/每个、大城市20万元/每个、中等城市15万元/每个、小城市10万元/每个。

8、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各阶段工作量划分比例为:现状调研阶段30%,方案阶段40%,成果制作阶段30%。

9、总体规划调研和考察费用由双方商定。委托单位组织的,费用由委托单位承担;规划设计单位自行组织的,费用由规划设计单位自行解决。

二、分区规划

序号项目类别计费单价

(万元/平方千米)备注

1新区3.0

2旧城区3.5

注:

1、城市建成区按照旧区计费,城市新区按照新区计费。

2、有些地区在城市建设中进行的某些类似于分区规划深度的规划,按照城市新区计费。

3、分区规划设计计费基价为15万元。

4、编制分区规划,各阶段工作量划分比例为:现状调研阶段20%,方案阶段50%,成果制作阶段30%。

三、详细规划

1、控制性详细规划

序号项目类别计费单价

(元/公顷)备注

1城市新区、开发区2500

2城市一般地段3000

3城市重点地段3500

注:

1、表中计费单价不含分图则。如增加分图则,计费单价分别增加500元/公顷。

2、如增加建筑形体方案示意,则计费单价分别增加2000元/公顷。

3、控制性详细规划设计计费基价为10万元。

4、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各阶段工作量划分比例:

1)建成区:现状调研阶段30%,方案阶段40%,成果制作阶段30%;如果增加分图则,工作量划分比例为:现状调研阶段25%,方案阶段40%,成果制作阶段35%。

2)新区:现状调研阶段15%,方案阶段50%,成果制作阶段35%;如果增加分图则,工作量划分比例为:现状调研阶段15%,方案阶段45%,成果制作阶段40%。

2、修建性详细规划

1)居住区

序号用地规模

(公顷)计费单价

(元/公顷)备注

1320000

23-1015000

310-2012000

420-3010000

530-509000

650以上8000

注:

1、规划设计计费基价为5万元。

2、建筑单体为选型方案。如做建筑单体方案设计,则建筑方案费用另计。

3、委托单位如果要求制作效果图、模型等,则费用另计。

4、规划总平面方案每增加一个,委托方应增加30%的规划费用。

5、委托单位如果需要进行修建性总平面设计,则增加50%的规划费用。

2)城市一般地段

序号用地规模

(公顷)计费单价

(元/公顷)备注

1320000

23-1018000

310-2015000

420-3012000

530-5010000

650以上9000

注:

1、规划设计计费基价为5万元。

2、建筑单体为选型方案。如做建筑单体方案设计,则建筑方案费用另计。

3、委托单位如果要求制作效果图、模型等,则费用另计。

4、委托单位如果需要进行修建性总平面设计,则增加50%的规划费用。

3)城市重点地段、大型公建及周围地段

序号项目类别计费单价

(元/公顷)备注

1城市重点地段16000

2大型公建18000

3主要公建及周围地段18000

注:

1、规划设计计费基价为6万元。

2、大专院校、单位大院等按主要公建地段计费。

3、建筑单体为选型方案。如做建筑单体方案设计,则建筑方案费用另计。

4、委托单位如果要求制作效果图、模型等,则费用另计。

5、委托单位如果需要进行修建性总平面设计,则增加50%的规划费用。

4)公园、游乐场及其它公园规划

序号用地面积

(公顷)计费单价

(元/公顷)备注

11-1012000

210-209000

320-308000

430-507000

550以上6000

注:

1、规划设计计费基价为5万元。

2、委托单位如果要求制作效果图、模型等,则费用另计。

四、风景区规划

1、风景区规划大纲

序号规模

(平方千米)计费单价

(元/平方千米)备注

1小于505000

250-1004000

3100-2003500

4200-5002500

5500以上1500

注:

1、规划设计计费基价为15万元。

2、本计费为单独编制风景区规划大纲计费。

2、风景区总体规划

序号规模

(平方千米)计费单价

(万元/平方千米)备注

1小于101.6

210-201.4

320-501.2

450-1001.0

5100以上0.8

注:

1、规划设计计费基价为15万元。

2、风景区总体规划计费已包括风景区规划大纲的工作量。

3、风景区总体规划的面积,应按实际规划用地面积计算。水面应按实际规划利用范围计算。

2023年修订《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篇2

中国城市规划协会《关于发布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的通知》(2010中规协秘字第022号)

一、收费依据:中国城市规划协会《关于发布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的通知》(2010中规协秘字第022号)(全文附后)。

二、区综合经济园区项目比照上述文件标准减半计收。附件:

中国城市规划协会会员单位:

为加强城市规划设计行业的管理,约束不合理收费和制止不公平价格竞争,促进城市规划设计水平的提高,中国城市规划协会研究制定了《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现发至各会员单位,作为城市规划设计单位计算和收取规划设计费的参考依据。

附:《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

中国城市规划协会

二O一O年六月一日

一、2001年国家计委《关于放开和下放部分商品和服务价格的通知》(计价格[2001]1218号)中取消了1993年由建设部、国家物价局联合颁布的《城市规划设计收费标准》,放开了规划设计市场。为了规范规划设计市场计费,中国城市规划协会在全

国范围内进行调查研究,制定了《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本《意见可作为城市规划设计单位收取规划设计费的参考依据。

二、参照本《意见》计算规划设计费时,可根据项目难易程度、地区差异、规划设计单位的资质等级等情况,乘以0.8—1.5的调整系数。

三、外资和中外合资建设项目也可参照国际城市规划计费方法或标准,由委托方和被委托方协商确定。

四、本《意见》所提出的各项计费基于建设部颁布的《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及相关规定对规划设计内容、深度的要求而制定,如果委托方要求增加或减少内容、深度,计费标准应相应增减。

五、规划设计所需要的基础资料及地形图(含电子文件),应由委托方提供。如需要由规划设计单位承担调查收集基础资料,委托方应支付相应费用。

六、规划设计单位应向委托方提供初步方案(含论证材料)15套,规划文本6套,彩色图纸一套。如委托方要求增加份数,则应另行支付成本费。

七、规划文本电子文件及版权归规划设计单位所有。如委托方要求规划设计单位提供电子文件或版权,应支付相应费用。

八、委托方应按进度分期支付城市规划设计费。在规划设计委托合同签定后3日内,支付规划设计费总额的20%作为定金;规划设计方案确定后3日内,支付40%的规划设计费,提交全部

成果时,结清全部费用。

九、本《意见》由中国城市规划协会负责解释。

一、城市总体规划城市规模计费单价备注(万人)(万元/平方千米)

1小城市(20以下)3.5包括县城2中等城市(20-50)3.0

3大城市(50-100)2.5

4特大城市(100以上)2.0

注:1、本计费中的城市分类,按照《城市规划法》所规定的特大城市、大城市、中等城市、小城市的标准区分,不含乡镇规划。

2、表中人口规模以规划期末人口为准。

3、城市总体规划按人口规模分档,并按实际规划用地面积计算规划费。

4、本计费不含单独编制的城镇体系规划。

5、单独编制城市总体规划纲要的,按总体规划设计费的50%计费

6、城市总体规划计费基价为35万元。

7、在编制城市总体规划中,如需进行相关专题研究,应单独计费。计费为:特大城市30万元/每个,大城市20万元/每个,中等城市15万元/每个,小城市10万元/每个。

8、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各阶段工作量划分比例为:现状调研阶段30%,方案阶段40%,成果制作阶段30%。

9、总体规划调研和考察费用由双方商定,委托单位组织的,费用由委托单位承担;规划设计单位自行组织的,费用由规划设计单位自行解决。序号

二、分区规划

计费单价序号项目类别备注(万元/平方千米)

1新区3.0

2旧城区3.5

注:1、城市建成区按照旧区计费,城市新区按照新区计费。

2、有些地区在城市建设中进行的`某些类似于分区规划深度的规划,按照城市新区计费。

3、分区规划设计计费基价为15万元。

4、编制分区规划,各阶段工作量划分比例为:现状调研阶段20%,方案阶段50%,成果制作阶段30%。

三、详细规划

1、控制性详细规划序号

1

2

3项目类别城市新区、开发区城市一般地段城市重点地段计费单价(元/公顷)250030003500备注

注:1、表中计费单价不含分图则,如增加分图则,计费单价分别增加500元/公顷。

2、如增加建筑形体方案示意,则计费单价分别增加2000元/公顷。

3、控制性详细规划设计计费基价为10万元。

4、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各阶段工作量划分比例:(1)建成区:现状调研阶段30%,方案阶段40%,成果阶段30%;如果增加分图则,工作量划分比例为:现状调研阶段25%,方案阶段40%,成果制作阶段35%。(2)新区:现状调研阶段15%,方案阶段50%,成果制作35%;如果增加分图则,工作量划分比例为:现状调研阶段15%,方案阶段45%,成果制作阶段40%。

2、修建性详细规划

(1)居住区序号

1

2

3

4

5

6用地规模(公顷)33-1010-2020-3030-5050以上计费单价(元/公顷)2000015000120001000090008000备注

注:1、规划设计计费基价为5万元。

2、建筑单体为选型方案。如做建筑单体方案设计,则建筑方案费用另计。

3、委托单位如果要求制作效果图、模型等,则费用另计。

4、规划总平面方案每增加一个,委托方应增加30%的规划费用。

5、委托单位如第一文库网果需要进行修建性总平面设计,则增加50%的规划费用。

(2)城市一般阶段用地规模计费单价序号备注(公顷)(元/公顷)

1320000

23-1018000

310-2015000

420-3012000530-5010000

650以上9000

注:1、规划设计计费基价为5万元。

2、建筑单体为选型方案。如做建筑单体方案设计,则建筑方案费用另计。

3、委托单位如果要求制作效果图、模型等,则费用另计。

4、委托单位如果需要进行修建性总平面设计,则增加50%的规划费用。

(3)城市重点地段、大型公建及周围地段

计费单价

序号

1

2

3项目类别(元/公顷)城市重点地段大型公建主要公建及周围地段160001800018000备注

注:1、规划设计计费基价为6万元;

2、大专院校、单位大院等按城市主要公建地段计费。

3、建筑单体为选型方案。如做建筑单体方案设计,则按建筑方案费用另计。

4、委托单位如果要求制作效果图、模型等,则费用另计。

5、委托单位如果需要进行修建性总平面设计,则增加50%的规划费用。

(4)公园、游乐场及其它园林规划

序号

1

2

3

4

5用地面积(公顷)1-1010-2020-3030-5050以上计费单价(元/公顷)120009000800070006000备注

注:1、规划设计计费基价为5万元。

2、委托单位如果要求制作效果图、模型等,则费用另计。

四、风景区规划

(一)、风景区规划大纲规模计费单价序号(平方千米)(元/平方千米)

1小于505000

250-1004000

3100-2003500

4200-5002500

5500以上1500

注:1、规划设计计费基价为15万元。

2、本计费为单独编制风景区规划大纲计费。备注

(二)、风景区总体规划规模计费单价序号备注(平方千米)(万元/平方千米)

1小于101.6

210-201.4

320-501.2

450-1001.0

5100以上0.8

注:1、规划设计计费基价为15万元。

2、风景区总体规划计费已包括风景区规划大纲的工作量。

3、风景区总体规划的面积,应按实际规划用地面积计算。水面应按实际规划利用范围计算。

(三)、风景区详细规划序号规模计费单价

(公顷)(万元/公顷)

1小于201.1

220-501.0

350-1000.9

4100-2000.8

5200以上0.6

注:规划设计计费基价为15万元。备注

五、城市近期建设规划

1、单独编制城市近期建设规划,计费按城市总体规划计费的40%收取;如与城市总体规划同时编制,则按城市总体规划设计费的30%计取。

2、城市近期建设规划的规划费用小于20万元时,则按20万元计费。

六、城市体系规划规模计费单价备注

(万人)(万元/万人)

130-501.1

250-601.0

360-700.95

470-800.9

580-900.85

690-1000.8

7100-2000.75

8200以上0.7

注:1、表中人口规模以规划期末区域总人口为准。

2、都市圈、城镇群等类似规划,参照城镇体系规划的深度和计费意见进行。

3、在编制城镇体系规划中,如果需要进行相关专题研究,应单独计费。计费为:省域和区域为30万元/每个,特大城市为25万元/每个,大城市为20万元/每个,中等城市为15万元/每个,小城市为10万元/每个。

4、规划设计计费基价为20万元。序号

七、环境景观规划

1、环境景观规划指居住小区、城市街景景观、校园规划等城市各类景观专项规划。

2、环境景观规划相应项目类别规划计费的30%-40%收取规划设计费。

3、景观规划设计详细规划,按公园、游乐场及其它园林详细规划计费单价执行。

4、景观规划设计计费基价为8万元。

八、城市设计

1、单独编制城市设计,其计费为:总体规划、分区规划阶段按其规划设计计费的40%-50%收取;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按其规划设计计费的50%-80%收取。

2、不同规划阶段基础上增加城市设计内容,应在相应阶段的规划设计计费的基础上,增加30%-50%的规划设计费。

九、小城镇总体规划(指县城以下的建制镇)

1、编制小城镇总体规划时,应同时编制镇域村镇体系规划。

2、计费按规划建设用地4万元/平方千米计取。

3、本计费含镇区总体规划和镇域村镇体系规划。

4、规划设计计费按规划期末的实际规划建成区用地面积计算。

5、规划设计计费基价为15万元。

6、如果进行专题研究,应单独计费,计费为5万元/每个。

十、城市单项专业规划

专业规划特指给水、排水、供热、燃气、防洪、消防、电力、电信、环卫、抗震、人防、环境保护、绿地系统、道路工程、轨道交通、城市竖向、地下空间利用等规划。计费单价序号备注(万元/万人)

11.0

21.0-0.8

30.8-0.6

以60万元为基数,

4特大城市(100以上)每增加10万人增加5万元

注:1、专项规划深度为国家相关专业规划编制办法所规定的深度。

2、规划设计计费基价为15万元。

3、城市规模为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人口规模。

4、城市人口规模介于中间规模的城市,可采用插入法计算。

5、委托单位对单项专业规划有特殊要求时,应根据其规划深度和工作量增加情况,乘以1.1-1.3的系数。

6、专业规划根据本表计费,结合各专业的具体情况乘以如下专业系数:排水、防洪为1.1;抗震、人防为0.8;电力、电信、地下空间为0.9;排水、道路工程为1.2;环境保护为1.0(如做生态环境保护内容为1.5);其它为1.0。

7、城市综合防灾规划,在该计费单项的基础上乘以1.5的系数。?城市规模(万人)小城市(20以上)中等城市(20-50)大城市(50-100)

2023年修订《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篇3

一、城市总体规划

1.1总体规划

小城市50万人口以下,计费单价每平方公里7万元;中等城市50万----100万人口,计费单价是:6万元/平方公里;大城市人口100-500万人口之间,计费单价是:5万元/平方公里;特大城市人口在500-1000万人口之间,计费单价是:4.5万元/平方公里;超大人口即1000万以上,计费单价是:4万元/平方公里。

注:将战略规划、总体规划的专题研究、总体规划实施评估、城镇群规划、城乡统筹规划、多规合一等内容补充到现有条文注释中。

(1)本计费中的城市分类,按照《国务院有关调整城市规模划分标准的通知》(国发【2014】51号)所规定的超大城市、特大城市、大城市、中等城市、小城市的标准区分,不含乡镇规划。

(2)表中人口规模以规划期末人口为准,规模如有超出则需另外补充。

(3)城市总体规划按人口规模分档,并按照规划建设用地计算规划费用。

(4)本计费不含单独编制的城镇体系规划。

(5)单独编制城市总体规划纲要的,按总体规划设计费的50%计费。

(6)城市总体规划计费基价为50万元。

(7)在编制城市总体规划中,如需进行相关专题研究,应单独计费。计费为:超大城市70万元/每个,特大城市50万元/每个,大城市35元/每个,中等城市25万元/每个,小城市15万元/每个;单独变回的专题研究应单独计费。

(8)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各阶段工作量划分比例为:现状调研阶段(30%),初步成果阶段(20%),纲要成果阶段(40%),最终成果阶段(10%)。

(9)总体规划调研和考察费用由双方商定,委托单位组织的,费用由委托单位承担。规划设计单位自行组织的,费用由规划设计单位自行解决。

(10)《总体规划实施评估》、《总体规划修编前期研究》、《战略规划》等按照城市总体规划的30%来设计费。

(11)在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审批中,如需报国务院审批的,需增加难度系数1.3,如报省政府审批,则需增加难度系数1.1。

1.2城镇群规划

区域面积小于等于5000平方公里的,计费单价以6万元/百平方公里;区域总面积在5000-10000平方公里的,计费单价以5万元/百平方公里;区域面积在10000-20000平方公里的,计费单价以4万元/百平方公里;区域面积在20000-50000平方公里的,计费单价以3万元/百平方公里;区域面积大于50000平方公里的,已1万元/百平方公里递增。

注:1)区域面积是按规划区内市、县的行政区域面积汇总计算的;

2)城镇群规划计费基价为300万元。

1.3城乡统筹规划

规划面积小于等于10平方公里的,建设用地计费单价为6万元/平方公里,非建设用地计费单价为3万元/平方公里;

规划面积在10-30平方公里的,建设用地计费单价为5万元/平方公里,非建设用地计费单价为2.5万元/平方公里;

规划面积在30-50平方公里的,建设用地计费单价为4万元/平方公里,非建设用地设计单价为2万元/平方公里;

规划面积在50-100平方公里的,建设用地计费单价为3万元/平方公里,非建设用地计费单价为1.5万元/平方公里。

规划面积大于100平方公里的,建设用地计费单价以2.4万元/km2递增,非建设用地计费单价以1.2万元/km2递增;

注:1)规划面积为经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规划期末城市建设用地面积。

2)非建设用地为城市规划区内除建设用地以外的其余用地。

3)城乡统筹规划设计费基价为50万元。

1.4多规合一

1、多规合一按照城乡统筹规划费用的2-3倍进行计费。

2、多贵合一计费基价为80万元。

二:分区规划

小城市规模在50万人以下,现行计费单价为7万元/平方公里;中等城市人口在50万-100万之间,现行计费单价为6万元/平方公里;大城市人口在100-500万人之间,现行计费单价为5万元/平方公里;特大城市500-1000万人口之间,现行计费单价为4.5万元/平方公里;超大城市人口为1000万以上,现行计费为4万元/平方公里。

注:

(1)、本计费中的城市分类,按照《国务院关于调整城市规模划分标准的通知》(国发{2014}51号)所规定的超大城市、特大城市、大城市、中等城市、小城市的标准区分。

(2)、本计费单价参照的用地面积是指建设用地面积。

(3)、分区规划设计计费基价为50万元。

(4)、编制分区规划,各阶段工作量划分比例为:现状调研阶段30%,初步成果阶段20%,纲要成果阶段40%,最终成果阶段10%。

(5)、新区总规、产业园区总体规划、某些特定地区的总体规划等,建议纳入参照物分区规划的收费标准进行计费。

三、详细规划

3.1控制性详细规划

3.1.1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一个层面:直接编制地块层面)

城市新区、开发区,计费单价为3000元/公顷;城市一般地段,计费单价为3500元/公顷;城市重点地段,计费单价为4000元/公顷。

注:

(1)表中计费单价不含分图则。如增加分图则,计费单价分别增加500元/公顷;

(2)如果增加建筑形体方案示意,则计费单价分别增加2000元/公顷。

(3)控制性信息规划计费基价为30万元。

(4)编制一个层面控制性详细规划,各阶段工作量划分比例:

1)建成区:现状调研阶段30%,方案阶段40%,成果制作阶段30%。若增加分图图则:现状调研阶段30%,方案阶段为35%,成果制作阶段为35%。

2)新区:现状调研阶段15%,方案阶段55%,成果制作30%。若增加分图图则:现状调研阶段15%,方案阶段45%,成果制作阶段40%。

(5)对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评估按总计费的30%计取。

3.1.2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两个层面:单元(街区)层面和地块层面)

城市新区、开发区,计费单价是3500元/公顷;城市一般地段,计费单价为4000元/公顷;城市重点地段,计费单价为4500元/公顷。

注:

(1)编制单元(街区)层面控制性详细规划按55%计费,编制地块层面控制性详细规划按45%计费。

(2)表中计费单价不含分图则。如增加分图则,计费单价分别增加500元/公顷。

(3)如果增加建筑形体方案示意,则计费单价分别增加2000元/公顷。

(4)编制两个层面控制性详细规划计费基价为35万元。

(5)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各阶段工作量划分比例:

1)建成区:现状调研阶段30%,方案阶段为40%,成果制作阶段为30%;若增加分图则,现状调研阶段为30%,方案阶段为35%,成果制作阶段35%;

2)新区:现状调研阶段15%,方案阶段为55%,成果制作为30%;若增加分图则,工作量划分比例为:现状调研阶段15%,方案阶段45%,成果制作阶段为40%。

(6)对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评估按总计费的30%计取。

3.1.3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

1、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分为按单元(街区)整体修编和局部调整。

2、单元(街区)整体进行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按3.1.1和3.1.2进行计费。

3、单元(街区)内部地块调整的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其内容一般包括控规修改论证报告、论证方案、上网GIS数据等几部分内容。

1)控规修改论证报告按3.1.1和3.1.2计费的50%取费,论证方案根据其内容、深度参考相关专项规划计费,上网GIS数据按3.1.1和3.1.2计费的5%取费。

2)委托单位如果要求制作效果图、实体模型、动画等,则费用另计。

3.2修建性详细规划

3.2.1居住区

用地规模在3公顷以下,计费单价为26000元/公顷;用地规模在3-5公顷,计费单价为22000元/公顷;

用地规模在5-10公顷,计费单价在20000元/公顷。

用地规模在10-20公顷,计费单价是18000元/公顷;用地规模在20-30公顷,计费单价为15000元/公顷;用地规模在30-50公顷,计费单价为12000元/公顷;用地规模在50公顷以上的,计费单价为10000元/公顷。

注:1)规划设计计费基价为10万元。

2)建筑单位为选型方案。如做建筑单体方案设计,则建筑方案费用另计。

3)委托单位如果要求制作效果图、模型等,则费用另计。

4)规划总平面方案每增加一个,委托方应增加30%的规划费用。

5)委托单位如果需要进行修建性总平面设计,则增加50%的规划费用。

6)需要编制竖向规划内容,计费则乘以1.3系数。

7)需要进行交通影响评价、日照分析等规划,按相关专业规划另行计费。

3.2.2城市一般地段公建

(1)用地规模在3公顷以下,计费单价为30000元/公顷;

(2)用地规模在3-5公顷,计费单价为28000元/公顷;

(3)用地规模在5-10公顷,计费单价为26000元/公顷;

(4)用地规模在10-20公顷,计费单价为22000元/公顷;

(5)用地规模在20-30公顷,计费单价为19000元/公顷;

(6)用地规模在30-50公顷,计费单价为16000元/公顷;

(7)用地规模50公顷以上,计费单价为12000元/公顷。

注:1)规划设计计费基价为12万元;

2)建筑单位为选型方案。如做建筑单体方案设计,则建筑方案费用另计;

3)委托单位如果要求制作效果、模型等,则费用另计;

4)委托单位如果需要进行修建性总平面设计,则增加50%的规划费用;

5)需要编制竖向规划内容,计费则乘以1.3系数;

6)需要进行交通影响评价、日照分析等规划,按相关专业规划另行计费。

3.2.3城市重点地段、大型公建及周围地段

城市重点地段,计费单价为30000元/公顷;大型公建,计费单价为35000元/公顷;主要公建及周围地段,计费单价为35000元/公顷。

注:1)规划设计费基价为15万元;

2)建筑单体为选型方案。如做建筑单体方案设计,则建筑方案费用另计;

3)委托单位如果要求制作效果图、模型等,则费用另计;

4)委托单位如果需要进行修建性总平面设计,则增加50%的规划费用;

5)需要编制竖向规划内容,计费则乘以1.3的系数;

6)需要进行交通影响评价、日照分析等规划,按相关专业规划另行计费。

3.2.4公园、游乐场及其它园林规划

用地面积小于20公顷,计费单价为20000元/公顷;用地面积在20-50公顷,计费单价为15000元/公顷;

用地面积在50-100公顷,计费单价为10000元/公顷;用地面积在100公顷以上,计费单价为8000元/公顷。

注:1)规划设计计费基价为20万元;

2)委托单位如果要求制作效果图、模型等,则费用另计;

3)专业公园规划乘以1.3-1.5复杂系数。

四、风景区规划大纲

4.1风景区规划大纲

规模小于50平方千米,计费单价1万元/平方千米;规模在50-100平方千米,计费单价为0.8万元/平方千米;

规模在100-200平方千米,计费单价为0.7万元/平方千米;规模在200-500平方千米,计费单价为0.5万元/平方千米;

规模在500平方千米以上,计费单价为0.3万元/平方千米。

注:1)规划设计计费基价为30万元;

2)本计费为单独编制风景名胜区规划大纲计费。

4.2风景区总体规划

规模小于20平方千米,计费单价为3万元/平方千米;规模在20-50平方千米,计费单价为2.5万元/平方千米;

规模在50-100平方千米,计费单价为2万元/平方千米;规模在100-200平方千米,计费单价为1.5万元/平方千米;

规模在200-500平方千米,计费单价为1.2万元/平方千米;规模在500以上平方千米,计费单价为1万元/平方千米。

注:(1)规划设计计费基价为50万元。(说明:原有标准中的总体规划基价和大纲基价都是15万,存在不合理因素,因总体规划包涵风景区规划大纲的工作,内容也较之完整丰富,基价应该比大纲有所提高)

(2)风景区总体规划设计费已包括风景区规划大纲的工作量;

(3)规划单位资质,城市规划/旅游规划乙级可乘以1.2系数,城市规划/旅游规划甲级可以乘以1.5系数;

(4)审批级别,上报省厅各部门审批可乘以1.5系数,上报国家部委审批可乘以1.8系数,上报国务院审批可乘以2.0系数;

(5)其他景区类型(旅游区、森林公园、水利风景、地质公园、湿地公园)

(6)风景区总体规划的面积,应按实际规划用地面积计算,水面应按实际规划利用范围计算。

4.3风景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1、规划设计计费参照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标准。

2、详细规划的面积,应按实际规划用地面积计算。若因完整性需要,必须纳入到规划范围内的非利用区域(保护性林地、园地、耕地、草地,纯自然水域、滞留用地)部分,可按其范围的20%计算面积。

4.4风景区修建性详细规划

规模小于20公顷,计费单价按2.5万元/公顷;规模在20-50公顷,计费单价按2万元/公顷;规模在50-100公顷,计费单价在1.8万元/公顷;规模在100-200公顷,计费单价在1.5万元/公顷;规模在200公顷以上,计费单价为1.2万元/公顷。

注:1)规划设计计费基价为30万元;

2)审批级别,上报省厅各部门审批可乘以1.5的系数,上报国家部委审批可乘以1.8系数;

3)详细规划面积,应按实际规划用地面积计算,若因完整性需要,必须纳入到规划范围捏的非利用区域(保护性林地、园地、耕地、草地、纯自然水域、自留地)部分,可按其范围的10%-20%计算面积。

5城市近期建设规划

1、单独编制城市近期建设规划,设计费按城乡总体规划计费的40%计取;如与城乡总体规划同时编制,则按城乡总体规划计费的30%计取;

2、城市近期建设规划费用小于40万元时,则按40万元计费;

3、如在近期建设规划实施阶段编制年度实施计划,按近期建设规划计费的20%计取;无近期建设规划单独编制年度实施计划,按近期建设规划计费的40%计取。

注:1)、本计费中的城市分类,按照《国务院关于调整城市规模划分标准的通知》(国发【2014】51号)所规定的超大城市、特大城市、大城市、中等城市、小城市的标准区分,不含乡镇规划。

2)、以规划期末人口预测为计费依据;

3)、城市近期建设规划基价为40万元;

4)、在编制近建设规划中,如需进行相关专题研究,应单独计费。计费为:超大城市30万元/每个,特大城市25万元/每个,大城市20万元/每个,中等城市15万元/每个,小城市10万元/每个;单独编制的专题研究应单独计费。

5)、编制近期建设规划,各阶段工作量划分比例为:现状调研阶段(30%),方案阶段(50%),最终成果阶段(20%)。

6)、规划调研和考察费用由双方商定,委托单位组织的,费用由委托单位承担;规划设计单位自行组织的,费用由规划设计单位自行解决。

7)、数据库标准入库计费按照近期规划收费的30%来计。

8)、单独编制《近期建设规划实施评估》、《总体规划修编前期研究》等按照城市近期规划设计费的20%来计费。

6城镇体系规划

人口规模小于100万人,计费单价为1.5万元/万人;人口规模在100-50万人,计费单价为1.2万元/万人;

人口规模在500-1000万人,计费单价为1万元/万人;人口规模在1000-5000万人,计费单价为0.8万元/万人;

人口规模大于5000万人,计费单价为0.4万元/万人。

注:1)表中人口规模以规划期末区域总人口为准。

2)都市圈、城镇群、区域协调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区域一体化规划等区域尺度的规划项目,设计深度与城镇体系规划基本一致的参考本标准执行。

3)在编制城镇体系规划中,如果需要进行相关专题研究,应单独计费,计费为:省域、区域、特大城市为50万元/个,大城市为40万元/个,中等城市为30万元/个,小城市为20万元/个。

4)规划设计计费基价为100万元。

5)考虑我国不同区域尺度下人口规模、城镇密度差异较大,各地区研究深度、资料收集难度也有较大不同,可以乘以0.8-1.5的难度系数进行修正。

7城市设计

7.1总体城市设计

7.1.1总体城市设计是针对城市集中建设区及周边必要区域,从宏观层面研究确定城市风貌特色,保护自然山水格局,优化城市形态格局,明确公共空间体系等系统要求的总体设计。

7.1.2单独编制城市总体规划或分区规划阶段的总体城市设计,根据城市规模分档计费,依据总体城市设计成果内容确定计费单价。

城市规模在50万人以下属于小城市,计费单价为6万元/平方公里;

城市规模在50-100万人属于中等城市,计费单价为5.5万元/公里;

城市规模在100-500万人属于大城市,计费单价为5万元/公里;

城市规模500-1000万人属于特大城市,建议针对行政区或功能区等编制总体城市设计;

规模在1000万人以上属于超大城市,建议针对行政区或功能区等编制总体城市设计。

注:

1)本计费中的城市规模分类,按照《国务院关于调整城市规模划分标准的通知》(国发【2014】51号)所规定的超大城市、特大城市、大城市、中等城市、小城市标准划分。其中,超大城市和特大城市不建议针对市域层面编制总体城市设计,建议针对下辖行政区或者功能区单独编制与分区规划相对应的总体城市设计,收费标准可根据所在城市的实际情况另行规定。

2)总体城市设计计费基价为100万元;

3)总体城市设计按照总体规划或者分区规划确定的规划期末城镇建设用地面积计算规划费用。

4)委托单位如果要求制作实体模型、动画等,则费用另计。

5)上述计费标准不含总体城市设计到则的编制费用。

7.1.3总体城市设计导则,是根据总体城市设计,对城市风貌特色、空间形态格局、公共空间体系、建筑整体控制等方面提出系统性控制要求的公共政策。

7.1.4已编制总体城市设计的地区,委托单位如果要求增加总体城市设计导则,则按照总体城市设计收费标准的50%进行收取;尚未编制总体城市设计的地区,委托单位如果要求单独编制总体城市设计导则,则按照总体城市设计收费标准的1.5倍进行收取。

7.2重点地区城市设计

7.2.1重点地区城市设计师针对城市核心区和中心区、历史风貌地区、新城新区、重要街道、滨水地区、沿山地区、交通枢纽等重点地区,对城市形态和公共空间等方面进行整体构思与详细设计,是塑造高品质城市空间的重要阶段。

7.2.2单独编制重点地区城市设计,根据用地规模分档计费,依据详细城市设计成果内容确定计费单价。

用地规模在10公顷以下,参照该地块内建筑设计方案阶段的标准计费;用地规模在50-100公顷,计费单价为3万元/公顷;用地规模在100-200公顷,计费单价为2万元/公顷;用地规模在200-300公顷,计费单价为1.5万元/公顷;用地规模在300以上,计费单价为1万元/公顷。

注:1)重点地区城市设计计费基价为60万元;

2)委托单位如果要求制作实体模型、动画等,则费用另外计;

3)委托单位如果要求编制建筑单体方案,则建筑方案设计费用另计;

4)表中计费标准不含详细城市设计导则的编制费用。

7.2.3详细城市设计导则是根据重点地区城市设计,将设计语言转化为管理语言,对城市形态、公共空间、建筑整体控制等空间要素,提出的刚性与弹性相结合的控制引导要求。

7.2.4已编制详细城市设计的重点地区,委托单位如果要求增加详细城市设计导则,则按照详细城市设计收费标准的50%收取,尚未编制详细城市设计的重点地区,委托单位如果要求单独编制详细城市设计导则,则按照详细城市设计收费标准的1.5倍进行收取。

7.2.5委托单位如果要求在规划实施阶段进行城市设计整合工作,该部分费用按照详细城市设计收费标准的50%收取。

7.3专项城市设计

7.3.1专项城市设计是针对街道系统、广场与公园系统、慢行系统、绿到系统、视廊系统、河流系统、城市风貌、建筑色彩、城市天际线、户外广告和夜景明等城市系统与要素单独编制的城市设计。

7.3.2总体城市设计基础上单独编制的专项城市设计,按照总体城市设计收费标准进行独立计费。

7.3.3详细城市设计基础上单独编制的专项城市设计,按照详细城市设计收费标准进行独立计费。

7.4其它

7.4.1重点地区范围以外地区在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时,增加详细城市设计要求的专门章节与附加图则,应在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计费基础上,增加50%的规划费用。

7.4.2城市设计方案征集、招投标、方案比选等费用根据具体情况另行确定。

7.4.3单独编制城市设计实施评估报告,按照相应阶段城市设计计费标准的20%进行独立计费,计费基价为20万元。

8镇规划

8、镇总体规划

建设用地规模小于等于2平方千米,计费标准为50万元/个;建设用地规模在2-5平方千米,计费标准为50-80万元/个,每增加1平方千米,按10万元/平方千米计费;建设用地在5-10平方千米,计费标准为80-120万元/个,每增加1平方千米,按8万元/平方千米计费;建设用地规模在10-20平方千米,计费标准为120-180万元,每增加1平方千米,按6万元/平方千米计费;建设用地规模大于20平方千米,那就参照城市总体规划收费标准。

注:1)本计费中的标准适用县级人民政府驻地以外的镇规划;

2)编制镇总体规划时,应同时鞭子镇域村镇体系规划;

3)规划设计计费按照规划期末的规划建设用地面积计算,规划设计计费基本价为50万元;

4)本计费含镇区总体规划和镇域村镇体系规划;

5)如果进行专题研究,应单独计费,计费为15万元/专题;

6)各阶段工作量划分比例为:现状调研阶段30%,方案阶段为40%,成果制作阶段30%。

8.2镇详细规划

参照相应的城市详细规划收费标准。

9 乡、村规划

9.1乡规划

9.1.1城乡建设用地按5万元/平方千米收费,其它用地按5000元/平方千米收费。本规划含乡政府所在地规划。

9.1.2计费基价为40万元。

9.1.3如进行专项研究,应单独计费,计费为10万元/专题。

9.1.4乡政府所在地详细规划参照相应的城市详细规划收费标准。

9.2村庄规划

村庄规划建设用地规模小于等于25公顷,计费标准为30万元/个;村庄建设用地规模在25-50公顷,计费标准为30-80万元,每增加1公顷,按2万元/公顷计费;村庄设用地规模大于50公顷,每增加1公顷,按1.5万元/公顷计费。

注:1)村庄规划应包含村域规划内容;

2)设计计费基价为30万元;

3)建筑单体为选型方案。如做建筑单体方案设计,则按建筑方案标准另计;

4)要求制作效果图、模型、动画等,则费用另计。

5)如果进行专题研究,应单独计费,计费为5万元/专题。

6)各阶段工作量划分比例为:现状调研阶段40%,方案阶段40%,成果制作阶段20%。

9.3村庄整治设计

村庄建设用地规模小于等于15公顷,计费标准为30万元/个;村庄建设用地规模大于15公顷,每增加1公顷,按1.5万元/公顷计费。

注:1)村庄整治设计深度参照修建性详细规划深度;

2)设计计费基价为30万元。

3)建设单体为选型方案。如做建筑单体方案设计,则按照建筑方案收费标准另计;

4)要求制作效果图、模型、动画等,费用另计。

2023年修订《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篇4

摘要:城市规划是城市未来发展的宏图,也是合理统筹城市布局和城市建设项目的总体计划,是城市建设管理运行的龙头。伴随着人们生活需求越来越高,城市规划设计在城市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引领着城市经济和发展的潮流。我们在进行现代城市规划设计的时候,需要把握一定的设计原则和运用合理的设计方法,才能够不断的促进城市的健康长远发展。

关键词:城市;规划设计;探讨

中图分类号:TU984文献标识码:A

引言

在经济建设快速发展的形势下,城市越来越大,各项基础设施远超负荷,生态环境越来越恶劣。城市中的人们既憧憬着城市文明高效的生活,又对乡村自然生态充满了向往,在这种情形下“生态城市”的理念应运而生,科学合理的城市规划是建设生态城市的必要手段和方法。

一、生态城市的特点

生态城市是一个复合系统,需要对城市的空间布局、基础设施、自然、生活环境与治安环境统筹兼顾,对能量、物质、信息高效利用,体现稳定、和谐与可持续发展的特性。以保证社会进步,生态保护以及经济发展三者高度和谐统一。生态城市与传统城市相比,主要有以下几大特点:

1、整体性与系统性的规划

生态城市不是单纯追求环境优美或自身的繁荣,而是在整体协调的新秩序下寻求发展,重视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协调,更注重人类生活质量的提高,不会以牺牲后代的利益为代价来保持目前的发展。

2、国际化的环境质量指标

城市的绿化率、人均绿地面积、管理水平、各种污染等环境质量等指标与国际环境指标接轨对城市人口控制劳动就业资源利用城市建设等方面实施高效率的管理以保证各种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

3、高效益运行的转换系统

在投入产出的整个转换过程中,达到自然物质投入量少,经济物质产出量多,废弃物排泄量少的目标。在产业结构方面表现为第三产业大于第二产业大于第一产业的倒金字塔结构。

4、高效率运转的流转系统

以城市现代化的基础设施为支撑骨架,为人流、物流、信息流、价值流与能源流的运作创造合适的条件,进而通过加速各种流动的有序运动活动中,减少经济损耗和对城市生态的污染。

5、和谐的人与自然以及人与人关系

生态城市的和谐性,突出人回归自然,自然融于城市。更重要的是在人与人关系上体现和谐,生态城市是营造满足人类自身进化需求的环境,充满人文文化气息,文化个性和文化魅力是生态城市的灵魂。

生态城市建设必须充分利用自然生态基础,才能建成真正意义上的生态城市,保护与提升两手抓。所谓提升,即利用现代城市规划理念和设计方法,科学合理的改造城市的自然生态,通过工程技术措施维持和提高其生态效益以及其共享性,更好的为人类服务,达到和谐共生。

二、现代城市规划和设计方法

1、坚持科学发展,以人为本的思想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人口的不断膨胀,城市的发展经常会出现“常规式”、“跨越式”,这些极速拓展的方式能够快速实现城市目标,但是对于城市长期发展的整个生态环境来说还是有一定的危险性。要保证城市建设的速度和质量就必须依靠科学发展。科学发展理念使城市规划在加强教育、科技、卫生、体育等方面的同时保护生态环境系统、建设公正公平的社会形态。用科学的手段实现挖掘城市规划发展的规律性、提炼出相应设计的方法对城市的长远发展将是有利无弊的。传统城市规划通常以来设计员的历史经验和传统设计方法,在规划中经常出现设计方案与建设实践脱节、管理与实践脱节的问题。所以要根据实事发展,提出适合现状的设计理论和方法,再结合“假设―概括―推理―实证”等科学的逻辑形式来指导城市发展。

2、因地制宜,保证规划秩序

任何一个合格的城市规划方案都一定是从这个城市的实际情况出发,充分了解城市当前的情况,才能结合实际规划设计出符合当前城市的规划设计方案。在城市规划中,要重点注重从规划的实际点出发,从民众最为关心的问题出发,逐步研究出一套完全适用于城市规划的方案来,同时要根据城市内部的环境,用科学的方式建设各项指标,对一些重大规划问题要进行不断的研究和探讨,以求以最有效的方法解决问题,避免在城市规划过程中造成巨大的有力财力损失。因此因地制宜,保证规划秩序至关重要。

3、运用现代化科学技术

当今社会科技飞速发展,城市规划的设计手段也在不断提高,由最初的画图到现如今的电子沙盘和虚拟城市模型,这为设计者提供了更高的设计效率和广阔的设计空间,同时也为决策者和公众展示了完美的设计方案,总体来说是给城市规划设计带来了革新局面,使城市规划设计更加趋于合理化、简便化、完美化。新科技CFD是模拟现实中流动现象的一种工具、GIS地理信息系统技术等成功的运用于城市规划当中,这些先进的技术都是现代城市规划设计中不可或缺的,这些技术也对城市规划设计产生了很大的影响,以全新的姿态展现了城市最独特和最具有特色的一面,也给人们的视野增添了色彩,使人眼前一亮。这也是城市规划设计的突破成就,城市规划设计人员提出的虚拟城市和数字城市的全新理念对实现现代化城市提供了技术支持,也为城市规划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4、重点突出经济发展与环境兼顾

同样是要先了解这个城市,在城市规划过程中,要充分注重人性化及城市生态环境的保护。在城市规划建设前,要对城市内的历史建筑、风土人情、生态自然环境、资源等做好调研工作,并且在规划过程中要着眼中长期的目标与长远的利益相结合,将自然生态环境与规划建设相结合,充分强调出人与自然相融合的规划理念,确保城市经济与规划发展同步进行。因此,规划设计的过程中一定要注重城市的中长期发展目标,把眼观放得长远一些,充分强调出人与自然相融合的规划理念,确保城市经济与规划发展同步进行。

5、保障城市基础设施的完善

在进行城市规划设计的时候,还应该值得注意的一点就是,一定要保证城市基础设施的完善。城市基础设施是实施城市规划和完善城市功能的重要环节,是推动城市发展的巨大推动力所在,是实现现代化城市的重要目标和手段。在进行城市规划设计的时候,城市基础设施的设计是其中一个非常重要的设计,也是评价城市规划设计方案合理与否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标准。因此,在城市规划中,对于基础设施的设计需要进行充分的调研和考察,全面的了解城市基础设施的完善情况,分析城市基础设施还有哪些方面需要进一步的改善,然后在进行设计的时候采用有效的措施去进一步完善城市的基础设施,实现城市的全部功能,促进城市的良好发展。

6、加强民众的规划参与性

在城市规划中,要加强民众对规划的参与性,充分强调民众的参与意识,提高民众的参与热情。加大对民众的规划意识和宣传教育的力度,提高民众对规划的参与技能,使民众能够真正地投入到城市规划建设中去。从而实现政府与民众的互动。另外,要想民众可以真正参与到规划中去,就必须将规划中的各项资金投入与支出情况对民众进行公开,使民众了解城市规划与自身的生存环境是密不可分的。

7、保护生态、绿色发展

地球是我们共同的母亲,是我们赖以生存的唯一的家园。急剧加速的城市化进程带来了严重的城市污染和生态环境的破坏,既无法保障当代人的可持续发展,又牺牲了下代人的利益。经验和教训告诉我们,城市化进程的发展必须要以生态保护为前提,不能拆了东墙补西墙,必须完善健全城市环境立法,保护水资源,保护耕地,建设美丽的生态城市。

结束语

总而言之,在城市经济快速发展过程中,越来越重视城市规划,良好的城市规划,不仅可以美化城市的形象,为人们提供一个舒适的生活环境,同时还会促进城市经济的发展。在城市规划设计中应该遵循一定的原则,根据城市的发展状况来合理的设计。城市规划是一门比较综合的学科,需要结合各方面的知识来对城市进行构建,保证城市的有序发展,促进城市经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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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www.htbtob.com/gongchenglei/26585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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