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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实操问题详解

初级会计 时间:2021-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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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是生产企业,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自产的真空设备并负责安装调试,审计今天来单位,审计说让安装调试完毕,拿到验收报告时确认收入,而税务局之前的答复是商品发出时确认收入。请问我公司收入到底是在发出商品时确认还是安装调试完毕确认?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实操问题详解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发生应税销售行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按销售结算方式的不同,具体为: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但生产销售生产工期超过12个月的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货物,为收到预收款或者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实操问题详解

之一,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规定,贵公司销售自产的真空设备并负责安装调试,不属于混合销售,应分别核算货物和建筑服务的销售额,分别适用不同的税率或者征收率。

之二,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项目,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项目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从高适用税率。因此,贵公司销售自产设备并进行安装调试应按17%税率缴纳增值税。

本站点评

贵公司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货物,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货物发出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本文来源:http://www.htbtob.com/caikuailei/10607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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