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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队伍建设现状分析及对策建议(通用4篇)

公务员 时间:2024-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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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公务员队伍建设现状分析及对策建议(通用4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篇1】公务员队伍建设现状分析及对策建议

  国家《公务员法》自元月1日施行以来,作为公务员管理的“基本法”,为实现公务员管理的科学化、专业化及队伍的公正廉洁,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为建设一支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人民群众信得过的公务员队伍提供了法律依据.但是,由于历史原因,在公务员以及参公人员中,素质差,能

  力低的大有人在,因此,我们要以《公务员法》的颁布实施为契机,采取有力措施,全面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和管理,提高公务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能力.

  一、公务员队伍的现状二、公务员队伍和管理存在的不足

  虽然我市公务员队伍建设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在人员结构、管理机制、综合素质和行政效能等方面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特别是部分机关存在“现有的人不顶用,想用的人进不来”的现象.

  (一)结构性矛盾显现

  从数量和年龄结构上看,我市公务员总数占总编制数的95.6%,空编约50人,但分布明显不均,表现为镇级机关空编多,市级机关人员多;年龄结构上,近几年,由于市级机关想进人但因满编不好招人,而镇机关有空编却因过于考虑负担重又不愿意招人,全市公开招录年轻公务员等补充缓慢,而退休等自然减员本身缓慢,造成“青黄不接、活力缺失”,老、中、青年龄结构失衡,渐趋老化.从级别和层次上看,领导职数相对较多,一般干部人手太少,很多机关部门出现“官多兵少”的现象.以上结构性矛盾,随着时间的推移逐步显现.公务员法的实施,更加规范了用人制度,人员进出有了明确的条件和规定,对此,很多机关部门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既没有人员队伍建设规划,又不注重动态分析,存在一定的盲目性,一方面优秀的年轻干部被选拔使用,而另一方面到龄领导转任非领导职务几乎不用,他们中部分有一技之长的则外出发展,将关系挂在机关,而无职责分工的则呆在机关熬年头,机关虽然人数不少,但具体办事人员不多,只能变法借调使用,造成一定的人员积压;同时,中层干部竞岗交流运行不畅,操作不够规范,一般干部几乎没有交流,致使他们中很多人滋生惰性,缺乏朝气,甚至产生怨气,直接影响工作积极性.

  (二)考核奖惩定性为主定量不足

  公务员管理的成效主要通过考核奖惩来体现.现行的公务员考核,对德、能、勤、绩、廉五方面以定性为主、定量不足,没有建立科学的考核指标体系和考核办法,对个人工作业绩的评价没有与单位的业绩紧密结合起来,致使评价标准不够明确,考核差距不明显.在年度考核上,有的单位采取“大概不错,总体还好”,搞人人过关;有的单位采取民主测评,一测了之;有的单位采取照顾平衡,轮流座桩.如此,造成了“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等级”的现象,给人以“考核年年搞、总是老一套、没有新道道”的感觉.而考核的结果在提拔使用、培训学习和辞职辞退上挂钩并不十分紧密,形成奖惩不到位,缺乏影响力,使得考核不能很好地发挥鼓励先进、督促后进的作用.

  (三)综合素质不平衡

  公务员队伍中,有的行政能力偏强,专业知识较弱;有的实践经验丰富,理论基础偏低;有的作风扎实严谨,有的作风飘浮马虎,有的迟到、早退、溜岗时有发生.由于能力的差别、责任心的强弱、工作态度的好坏,往往使得“干得多的累死,不干事的闲死”,甚至不干事的有时间到处搬弄是非,说长道短,冷嘲热讽,诬告诽谤.相对学历而言,我市公务员队伍中本科以上学历的公务员占了一定比例,但大部分是参加工作后脱产、半脱产、函授的进修学历,理论基础不够扎实,学习内容不够系统,对经济政策和管理知识掌握不够充分,处理突发事件、应对复杂局面以及依法行政的能力还不很强,甚至有的领导干部遇事不敢大胆地管理和决策,怕得罪人,当“和事佬”,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的成效.

  三、加强公务员队伍管理的对策与建议

  (一)加强年轻公务员队伍建设,改善公务员队伍梯次结构.

  首先要规划先行,动态实施.要研究制定和有效实施公务员队伍建设的规划,做到既与时俱进又未雨绸缪,定期分析公务员队伍的动态,根据发展的需要,不断调整完善相应的规划措施.其次要控制进口,疏堵并举.一方面在严格执行凡进必考的同时,根据全市总编制余缺情况,着眼全局,统筹全市一盘棋,及时合理使用空缺编制,采取调剂性招录的办法,有计划、有步骤公开招录年轻公务员;另一方面采取调入任职、协议聘用、兼职顾问等办法,注重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和优秀人才的选拔使用.再次要畅通出口,管放结合.制定并实施优惠的鼓励政策,鼓励提前退休和辞职.对符合提前退休条件的人员,提前退休年限给予享受在职年限几乎同等的待遇,鼓励提前退休;对能经商或创业的人员,同样给予相应的在职人员一定比例的待遇,鼓励辞职,让更多的“挂关系、熬年头”的人走出机关,腾出编制,解放自己.

  (二)加强领导干部交流轮岗和中层干部竞争上岗,不断激发广大公务员的朝气和活力.

  要制定实施相应的制度和措施,通过推进干部配置性交流,优化班子结构,通过推进培养性交流,锻炼年轻干部,通过推进调整性交流,做到人尽其才.一是扩大公推公选干部的比例.拿出更多的职位让更多的人有机会参与竞争,参加竞争必然促使人们努力学习,刻苦钻研,提升素质,使更多的优秀人才进入公务员队伍和重要岗位.二是充分使用非领导职务,对表现优秀、任职年限较长的中层干部予以提拔使用,进一步激发中青年公务员的工作热情和动力.三是全面实施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和一般干部的换岗交流.以5年为聘任期,聘任期一到,各部门所有中层岗位全部重新竞岗,有计划交流,并且规定凡在同一岗位上工作5年的必须换岗交流,一般干部也应有计划适度换岗交流;换岗交流的比例根据需要确定,一般来说,部门内的换岗交流比例相对偏大,出部门的换岗交流比例逐步扩大;换岗交流的范围可以有所突破,不仅限于本单位,对符合条件的岗位,要扩大到部门之间、城乡之间;同时明确换岗交流的条件和措施,通过自我申请和组织决定,让更多的人实现换岗位、换工作、换思想,也让更多的单位换出朝气、换出效率.竞争上岗和换岗交流的方案须报市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备案,并尽可能吸收有关专家、纪检监察等各界人士参与实施,以确保公正性和公平性,增强社会认同度.通过这些举措促进公务员队伍人才的合理流动和优秀人才的脱颖而出,充分发挥人才资源整合的效用.

  (三)加强公务员量化考核和奖惩力度,不断提高机关行政效能.

  首先,领导要重视考核工作,把考核作为公务员管理的一把双刃剑使好用活,充分发挥奖惩作用.其次,要研究制定公务员量化考核实施办法,从定性到定量,变软要求为硬指标,加大公务员量化考核和奖惩力度.各单位应按照本单位的工作职责和全年工作目标,将本年度重点工作目标进行层层分解,落实到各个内设机构,细化到每个公务员职位,并按难易程度明确每项工作的权重,确定考核指标和依据,将工作目标、综合素质、服务对象满意度等设定为指标量化成百分制,对照打分,按分值评定等次.对那些不愿意干事、干不成事、甚至把事干坏造成恶劣影响的人,要严格对照要求,不能定为称职的,就定为基本称职或不称职,不要姑息迁就;公务员条例规定连续两年考核不称职就必须分流出公务员队伍.对党政机关中经常吃、拿、卡、要,行贿受贿的腐败分子,要加大检查和整治力度.一经查实,绝不手软,除属于职务犯罪法办以外,凡受行政记大过或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也应分流出机关.对工作业务素质差,经二次培训达不到所在职位标准要求的,应劝其辞职或予以辞退.对一些平时事情少甚至没事干的单位或个人,则下达招商指标或中心工作,让其有事干,能作为;对到龄领导转任非领导职务人员,同样分给应有的职责,一样进行考核,纳入正常管理或制订专门规定管理.再次,要加强对考核结果的使用,奖罚分明.

  (四)加强公务员针对性培训,不断提高公务员的综合素质.

  认真实施《公务员培训规定(试行)》,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分层分类的公务员教育培训模式,结合岗位职责要求和不同层次、不同类别公务员的特点,按照“缺什么补什么,从理论到实践”的要求,开展公务员针对性培训.重点是加强公务员的理论业务和行政能力的培训.不但要从基层到大学,从农村到城市,从非专业到专业,而且要从课堂到社会,从机关到乡村,从理论分析到案例实践,由本单位、本系统、本专业到外单位、外系统、外专业,通过调查研究、挂职锻炼、参观考察等形式,开展以行政执法、信访接待、开庭审判、拆迁安置、招商引资、警示教育、征文演讲以及拓展训练等为内容的实景实情的实践培训,增强培训的实用性和实效性,切实提高公务员的综合素质,努力建设一支掌握现代经济管理、企业经营管理、工程项目建设、金融、旅游、环保和各类法律法规知识的复合型行政管理人才队伍,推进我市经济社会事业的又好又快发展.

  总之,只有“让想干事的人有机会、能干事的人有平台、干成事的人有地位”,才能最大限度的调动广大公务员的积性,才能不断促进公务员整体素质的提高,才能使本市“生态立市、旅游兴市、竹业强市”的经济发展.

【篇2】公务员队伍建设现状分析及对策建议

  乡镇党政正职是基层发展的组织者和推动者,其作用发挥直接影响到基层社会大局稳定和经济社会发展,是推进富民强国战略的生力军。当前,乡镇党政正职队伍建设在整体上来说是好的,为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经济建设作出了巨大贡献,但依旧还存在与实践科学发展观不相适应的方面。

  一、存在的问题:

  1、党政正职缺乏明晰分工,不利于落实工作责任制。

  党政主职分工一般党委书记主抓全面工作,乡镇长主抓政府工作。这种分工方式使得党委书记权力过散,不利于实现分工明晰、责任明确。

  2、党政正职成长缓慢,不利于调动工作积极性。

  近几年在县级党政领导班子工作调整和干部提拔中,优先考虑市直干部,乡镇党政正职成长缓慢,让其他班子成员看不到升迁希望,让党政正职在比较中存在心理不平衡。

  建议:

  1、加强学习、培训,提高党政正职的能力水平。

  第一,要开展党政正职如何履职、如何加强协作的专题教育。党政正职合作是一个敏感而重要的课题,应该成为党政主职的必修课。第二,要通过党内民主生活会以及恳谈会等形式,交心通气。第三,加强对外联系,定期组织党政正职外出考察,开阔眼界,更新思维,要在外地经济建设巨大成果中看到党政正职合作的重要意义,学以致用,加强自身协作。

  2、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提高工作效率。

  第一明确党政分工,党委书记抓党建、抓决策、干部管理、队伍建设、监督工作落实;

  乡镇长抓政务工作(经济工作和社会事业等)对同级党委和上级负责。第二,明确考核办法。工作没有做好,各打五十大板。工作落实的责任由书记乡长共同承担。第三,实行阳光履职。党政正职在决策、财务上具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既有相互监督的权力,又有接受群众和纪委监督的义务。

  3、高看一等,让乡镇党政正职看到希望。

  当前乡镇在经济发展和地方稳定上出现的新问题更棘手,乡镇实行一票否决的项目多,乡镇党政正职的压力如泰山压顶,推及到乡镇其他党政领导,工作环境、工资待遇比市直单位差,但工作压力和责任却比市直单位大。因此,对乡镇党政正职要高看一等,主要是三个方面。一是要加大党政正职的提拔力度,尤其是对优秀的乡镇党政正职都应当提拔到上级领导岗位或交流到市直单位担任主要领导。二是要提供更多的机会给党政正职。在市直单位正职公推公选上和上级党委政府副职出现空缺时,要向乡镇党政正职倾斜。

  4、在加强党政正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大力实施“年轻干部培养行动计划”,按照储备一批、送训一批、挂职一批、启用一批、推介一批的工作思路,每年对乡镇党政正职后备干部进行一次推荐选拔,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上级部门跟班学习、担任乡(镇)长助理,安排新提拔的副科级干部到重点项目、抢险救灾、信访部门、改革改制企业轮岗锻炼,在基层一线实践中砺炼才能,增长才干。逐步建立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结构合理、堪当重任的乡镇党政正职后备干部库。

【篇3】公务员队伍建设现状分析及对策建议

  县纪委:

  为进一步巩固规范津贴补贴工作成果,根据县纪委、县委组织部等六部门《关于开展规范津贴补贴实施情况自查工作的通知》(x纪发〔20××〕52号)有关文件精神,我局迅速行动,针对规范后的公务员津补贴实施情况进行了细致、彻底地自查,现将自查自纠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领导重视,严密组织

  局领导高度重视,专门成立规范公务员津补贴专项自查工作小组,指定专人具体办理并负责反馈。同时制订了工作方案,明确自查自纠工作的指导思想、责任和要求,确保自查自纠工作落到实处。

  二、严格执行,规范到位

  按照县纪委的"要求,对20××年1月以来规范津贴补贴实施情况进行全面自查。从自查情况看,我局自从实施规范津贴补贴以来,没有违反规范津贴补贴各项规定,做到应归并的项目一律归并,应取消停发的一律取消停止发放,应执行的政策规定严格遵照执行。具体执行情况如下:

  (一)按规定设置津贴补贴项目和标准。

  规范津贴补贴实施后,我局严格按照财政部门统一规定设置的津贴补贴项目,没有自行设置发放津贴、补贴;没有自行设置无文件依据的岗位津补贴和其他补贴,严格执行国家统一的标准和范围。经自查,一是没有超标准、超范围发放国家统一规定的津贴补贴;二是没有自行新设津贴补贴项目;三是在规范后,没有发放已取消或归并的津贴补贴;四是没有向职工普遍发放各种奖金;五是没有超标准缴存住房公积金;六是没有发放有价证劵、实物或报销相关费用;七是严格按照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二)按规定方法核算津贴补贴。

  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

  (三)按规定形式发放津贴补贴。

  以银行卡(折)的形式发放工资和津贴补贴,不发放现金,并依法代扣代缴职工应缴的个人所得税。

  三、提高认识,确保长效

  我局将以此次自查自纠为契机,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的决策部署上来,严格执行公务员的工资改革方案和实施办法,严肃财经纪律,巩固规范津贴补贴工作成果,建章立制规范管理,逐步形成我局规范津贴补贴工作长效机制,确保将规范工作顺利向前推进,取得实效。

【篇4】公务员队伍建设现状分析及对策建议

  (一)进一步优化队伍结构。针对部分政法单位政法干警老龄化趋势明显,年轻干部、后备干部力量不足等问题,继续加大政法队伍招录公务员的力度,加大年轻干部的选拔任用力度,逐步实现年轻干部常态化配备目标,以骨干力量接续保证事业持续发展。结合省委巡视整改契机,建立健全全市政法干部交流制度,在全面落实政法系统主要领导异地交流的基础上,逐步推行副职异地交流。

  (二)进一步强化管理监督。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着力解决政法队伍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政治生态进一步优化、纪律作风进一步好转、素质能力进一步增强、执法司法公信力进一步提升。敢于坚持原则,敢于较真碰硬,杜绝当“老好人”思想,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准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以压实责任、约谈提醒、抓早抓小为突破口,做到有案必查、违纪必究,着力解决党员、干部身上的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让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扼杀在萌芽状态。组织基层政法单位党组(党组)开展因私出国(境)管理规定专题学习,完善日常管理监督机制,规范审核审批流程,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和信息备案制度,促进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规范化。

  (三)进一步提升专业能力。全面提升政法干部依法履职能力,将专业化摆到更加重要的位置,按照“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聚焦政法干部队伍能力短板、知识弱项,加强专业学习和实践锻炼,不断储备专业知识、提高专业能力;完善法律规定与实战应用相结合的执法培训机制,做到执法培训日常化、机制化、实战化,不断提高执法素质、执法能力和执法质量。推动政法队伍的双向交流锻炼,按照培养复合型干部的要求,提高干部治理能力,市直机关和县、镇互派公务员进行学习锻炼。

  (四)进一步完善激励机制。针对政法队伍事多人少的问题,应适当增加政法系统,特别是公安系统编制数,坚持做大总量、做优质量,在接续力量培养上实现新提升。创新识人选人用人育人机制。把优秀年轻有为的干部选配到最关键的岗位上去,让能干事者有机会,干成事者有舞台。细化容错纠错机制,大胆重新起用“曾犯错误的干部”。建议细化完善对曾犯错误干部再次提拔任用的有关规定,对那些轻度违纪、认识到错误后愿意改正并在工作中作出成效的同志,大胆再次起用,树立起标杆和导向,鼓舞激励“曾犯错误的干部”重新积极干事创业。建议出台公安一至四级警长职级晋升指导意见,健全职级晋升机制,确保公安队伍长期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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