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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关于北京抢孩子事件的感想 对北京抢孩子事件的思考体会400字

2019高考 时间:2019-10-20

【www.htbtob.com--2019高考】

孩子是维系家庭感情的纽带,老一辈的都希望多子多福,对孙辈的都是格外的亲。而中国式家庭中儿媳和婆婆的关系一直是关注的重点,近日北京市发生的“错强孩子”事件引起了大家的关注和思考。

2019关于北京抢孩子事件的感想 对北京抢孩子事件的思考体会400字

2019关于北京抢孩子事件的感想

10月2日,北京丰台区大红门某商场“抢孩子”事件引发社会高度关注:李某及老伴因儿子与媳妇关系不合,一直见不到孙子,便纠集其他三人将疑似“儿媳”张某婴儿车内的孩子强行抱走,终被商场工作人员制止并报警,李某四人被民警带回派出所询问,后被警方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这件事情无论从什么角度来讲,抢孩子肯定是不对的,而且是属于犯法的。有人说这样的处罚是否太轻?轻重与否是法官的事情,但是在法治社会,即便是真姥姥、亲奶奶,发生抢孩子行为,如果未经其母亲同意也属于非法抢夺。

对北京抢孩子事件的思考体会400字

今天,一些传统的世俗观念仍认为:“抢孩子”是家务事,跟外人无关。这种观念已经跟不上法治社会建设的脚步了。在人类文明进程中,父母对子女拥有优先的监护权,而且随着女性社会地位的提高及子女对母亲天然的依赖性,监护权也逐渐向母亲一方倾斜。现在西方社会对未成年人权益的保护则更进一步,已不再承认父母对孩子的绝对支配权,监护权被从亲权分离出来,成为可以经由国家之手发生转移的独立权利――即国家作为未成年人的“公共家长”。

在特定的条件下有权突破家庭堡垒与父权壁垒,剥夺一个成年公民对于自己孩子的监护权。这方面案例应该说不胜枚举,2008年美国新泽西州一对夫妇给三个子女取名“阿道夫・希特勒”“雅利安国”“希姆莱”,法院认为,以纳粹分子的名字为子女取名,是对子女的“精神虐待”,因此剥夺了这对夫妇的监护权。在西方,如果邻居听到你家打骂孩子是可以报警的。在中国,笔者也亲耳听见一个才上小学的孩子喝斥父亲说:“你敢打我,我就报警!”可见新一代儿童已经具有天然的自我保护意识。

在中国传统社会,孩子是家庭、家族、宗族的“财产”,根本谈不上对未成年人的权利的尊重。宗法虽然讲求“子孝”“父慈”,但惩戒或溺爱子孙的权力是绝对的。当代中国社会的问题就在于,传统的、社会自治式的儿童庇护机制已趋向于解体,而现代的、国家介入式的儿童保护制度却远未完备。希望在将来能够更加的完善儿童保护制度,让他们能够快乐的生活在蓝天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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