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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大学2019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成人高考 时间:2013-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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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高考一天天临近,全国各地高校招生工作也陆续启动了,近日,河南大学正式发布了2019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对河南大学有意向的同学和家长块来了解一下吧!

河南大学2019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河南大学2019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一)学校概况

河南大学(国标代码 10475),实行多校区办学,目前有明伦校区(开封市)、金明校区(开封市)、龙子湖校区(郑州市、在建)三个校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国家首批 “双一流” 建设高校,河南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建高校。学校以培养普通本科生、硕士和博士研究生为主。普通本科生毕业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为河南大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

学校具有悠久的办学历史、优良的办学传统和鲜明的办学特色,是一所以文理工医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综合性大学,学科涵盖文学、历史学、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医学、农学和艺术学等 12 个学科门类。

(二)招生计划及政策要求

2019年河南大学面向全国 31 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招生计划分配原则按照上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有关通知精神,综合考虑学校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录取批次、生源数量、往年录取情况等因素研究确定。招生计划由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按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布,同时通过我校招生章程、学校招生信息网、招生宣传材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按照教育部规定,高校预留计划的使用经我校招生领导组集体研究决定,统一通过 “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 调整使用,主要用于生源较好的省份按照平行志愿投档时进档考生超过执行计划时的录取。

经教育部批准,河南大学与美国迈阿密大学合作设立河南大学迈阿密学院(非独立法人、本科层次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纳入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放在本科一批招生,由河南大学负责招生录取和学籍管理工作。

河南大学濮阳工学院属河南大学二级学院,由河南大学负责招生录取和学籍管理工作,学生录取后在濮阳学习生活,完成学业后由河南大学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报考河南大学的考生,除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外,其他各专业考生入校后的公共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河南大学2019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三)录取原则

1、普通类专业录取原则

(1)以高考成绩为依据,以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情况为重要参考,实行 “分数优先” 的原则,即在填报我校志愿并投档到我校的考生中,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投档成绩相同时,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依次排序综合考虑安排专业。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后,未完成的计划,按照教育部和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重新征集志愿。

(2)内蒙古自治区考生在招生计划 1:1 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

(3)江苏省考生选测科目要求参见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我校招生计划,普通类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选测科目为 BB 及以上,必测科目为 4C 及以上,技术科目为合格及以上,按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录取。

(4)上海市、浙江省考生按照当地公布的的招生工作政策和投档录取模式执行。

2、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考生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应达到各省相应批次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在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投档到我校的考生中,依据 “志愿优先” 的原则:

(1)美术类专业:专业成绩采用考生所在省份美术类或相关专业统一考试成绩。

书法学(使用书法省统一考试成绩)、美术学、摄影专业,按照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各占 50% 的百分制权重计算考生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 = 专业成绩 ÷ 专业满分 ×100×50%+文化成绩 ÷ 文化满分 ×100×5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中河南省考生报考美术学和摄影专业的,按照同一专业组投档。

设计学类、绘画、动画专业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专业成绩并列,再按照文化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中河南省考生按照同一专业组投档。

(2)音乐类专业:专业成绩采用考生所在省份音乐类或相关专业统一考试成绩。

综合类:音乐学专业,按专业成绩占 60%、文化成绩占 40% 的百分制权重计算考生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 = 专业成绩 ÷ 专业满分 ×100×60%+文化成绩 ÷ 文化满分 ×100×4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声乐类:音乐表演(声乐方向)、音乐表演(合唱指挥方向)、表演(民族歌剧方向)专业,在视唱及格的基础上,按照专业主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专业主科成绩并列,再按照专业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不按专业主科成绩投档的省份(专业总成绩须达到专业满分的 75%),按照专业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中河南省内考生报考以上专业的,按照同一专业组投档,要求专业主科成绩不低于 85 分。

器乐类:音乐表演(器乐方向)、音乐表演(合唱指挥方向)专业,在视唱及格的基础上,按照专业主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专业主科成绩并列,再按照专业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不按专业主科成绩投档的省份(专业总成绩须达到专业满分的 75%),按照专业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中河南省内考生报考以上专业的,按照同一专业组投档,要求钢琴专业主科成绩不低于 90 分,其他器乐种类主科成绩不低于 80 分(音乐表演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只招主科器乐考生,按专业成绩占 60%、文化成绩占 40% 的百分制权重计算考生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 = 专业成绩 ÷ 专业满分 ×100×60%+文化成绩 ÷ 文化满分 ×100×4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中河南省内考生要求乐理、听音记谱和视唱三门成绩之和不低于 56 分(满分 70 分)。

河南大学2019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舞蹈类:舞蹈编导专业,在视唱及格的基础上,按照专业主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专业主科成绩并列,再按照专业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不按专业主科成绩投档的省份,按照专业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该专业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 170 厘米,女生身高不低于 160 厘米。其中河南省内考生要求专业主科成绩不低于 80 分。

表演(对口生戏曲方向)专业,使用河南省对口音乐类统考成绩,只招收主科为戏曲的考生,按照专业主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专业主科成绩并列,再按照专业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专业成绩采用考生所在省份播音与主持艺术类或相关专业统一考试成绩,按照专业成绩占 60%、文化成绩占 40% 的百分制权重计算考生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 = 专业成绩 ÷ 专业满分 ×100×60%+文化成绩 ÷ 文化满分 ×100×40% ),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该专业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 170 厘米、女生身高不低于 160 厘米。

(4)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专业:专业成绩采用考生所在省份编导制作类或相关专业统一考试成绩,按照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各占 50% 的百分制权重计算考生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 = 专业成绩 ÷ 专业满分 ×100×50%+文化成绩 ÷ 文化满分 ×100×50% ),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中河南省考生按照同一专业组投档。

(5)舞蹈编导(体育舞蹈方向)专业:采用河南省体育舞蹈类统一考试成绩,在文化成绩达到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照专业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该专业要求专业总成绩不低于 145 分,男生身高不低于 172 厘米,女生身高不低于 162 厘米。

(6)中外合作办学艺术类专业:

环境设计(与俄罗斯南联邦大学合作办学)、视觉传达设计(与俄罗斯南联邦大学合作办学)专业采用考生所在省份美术类或相关专业统一考试成绩,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专业成绩并列,再按照文化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中河南省考生按照同一专业组投档。

播音与主持艺术(与白俄罗斯国立大学合作办学)专业成绩采用考生所在省份播音与主持艺术类或相关专业统一考试成绩按照专业成绩占 60%、文化成绩占 40% 的百分制权重计算考生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 = 专业成绩 ÷ 专业满分 ×100×60%+文化成绩 ÷ 文化满分 ×100×40% ),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河南大学2019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3、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

(1) 体育教育专业:考生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应达到各省相应批次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在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投档到我校的考生中,按照体育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中河南省考生要求省体育统考专业成绩高出省定本科分数线 25 分(含)。该专业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 172 厘米,女生身高不低于 162 厘米。

(2)高水平运动员:在通过我校高水平运动员专业水平测试,经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公示合格,且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教育部规定分数线的考生中分项目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3)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执行国家体育总局文件规定,在文化成绩和体育专项成绩达到学校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依据考生填报的志愿梯次顺序,按照综合成绩分项目、分性别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其中综合成绩 =(文化考试成绩 / 6)×30%+ 体育专项成绩 ×70%。

(四)招生录取原则

1. 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省属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内地新疆班招生、内地高校支援新疆预科招生等严格执行国家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厅的政策规定。

2. 定向哈密地区扶贫计划招生执行国家教育部规定,录取考生必须与培养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

第二十一条 我校认可教育部统一规定的全国性加分项目和分值,加分分值在投档、分专业时均适用。

第二十二条 考生在参加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过程中有不诚信行为或高考电子档案中有不诚信记录的,学校原则上不予录取。

第二十三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组织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徇私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报上级招生主管部门。

本文来源:http://www.htbtob.com/xuelilei/1674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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