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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高级经济 时间:2020-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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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仅供参考。

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全县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召开全县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领会绿色发展新理念,贯彻落实全省、全市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分析全县创模及环保工作,对下一阶段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刚才,叶树同志通报“十二五”及2015年全县创模及环境保护工作,对今年环保重点工作做了安排,目标明确、任务具体、措施到位,我完全同意。会上,与会单位签订了目标责任书,立下了“军令状”,大家务必严格按照目标责任,不折不扣抓好贯彻落实。下面,结合我县环保工作实际,我讲几点意见。

  一、抓环保就是抓发展,认识要有新高度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既要绿水青山,又要金山银山,实际上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两山论”蕴含着发展理念和方式的深刻转变,是我们创建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实现后发赶超、全面小康的科学指南。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摆上更加重要的战略位置,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认识高度、推进力度、实践深度前所未有。十八届五中全会确立了五大发展理念,提出以绿色发展理念为引领,打破简单把发展和保护对立起来的思维束缚,指明了实现发展和保护内在统一、相互促进和协调共生的方法论。当前,全省上下坚决贯彻“守住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的战略思路,积极加快生态环境优势向经济社会发展优势的转变步伐,一手抓发展、一手抓生态,推动二者相互协调、共生共促,通过加快环境治理系统工程建设,在推进经济绿色崛起的同时,不断增进民生福祉。面对环境保护工作的新形势新挑战新任务,我县必须贯彻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按照习总书记的要求,“向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向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从思想认识的提升,推动发展方式的转变,精准定位、精准施策、精准定责,紧紧抓住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这个核心,加快完善环境保护各项体制机制,进一步提高县域环境治理水平,促进“产业生态化、生态产业化”,为经济社会发展赶超跨越增添强大助力。

  二、抓环保就是抓长板,谋划要有新思路

  “十二五”期间,我们坚持把环境保护作为转方式、调结构的重要抓手,作为惠民生、促和谐的首要任务,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根本措施,实施了一批生态保护、污染减排、环境治理等重大项目,着力解决环境突出问题,生态环境质量取得明显改善,生态环境优势已成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一块突出“长板”。一是环保设施不断完善。建成县城污水处理厂(一期、二期)、丁旗镇污水处理厂,启动建设江龙镇污水处理厂,同时各乡(镇)垃圾填埋场等环保基础设施日臻完善。二是总量减排力度加强。列入“十二五”规划的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治理工程已全部完工,稳定发挥减排效益;水污染物总量减排治理工程主体设施已全部建成。三是环境监测进展显著。县环境监察大队、环境监测站于2014年通过省环保厅的达标验收,二者已达到国家西部地区三级标准的建设要求。四是环境执法能力提升。通过推进环境保护格化监管,深入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和“六个一律”环保“利剑”执法专项行动,初步建立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环境监管格管理责任制。五是环境质量持续向好。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和县城环境空气质量达标率近几年均保持100%。全县森林覆盖率已达到49%以上。

  然而,在经济发展新常态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大背景下,环境保护只会要求越来越高、标准越来越严。我们要清晰意识到工作还有差距、问题还很突出。大部分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尚处于设计阶段,环保基础薄弱,且垃圾收运系统不够完善,管理较为粗放。已建成的县城污水处理厂二期、丁旗镇污水处理厂还未正常使用。这些“创模”关键性工程推进不快、管理水平不高,将直接影响创模任务的如期完成。此外,部分企业污染物达标排放率低,偷排和超标排放问题不同程度存在,农村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以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生态保护等压力加剧,也使我们环保工作面临着巨大考验。

  因此,在“十三五”时期的工作谋划上,我们必须紧抓新常态下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环境保护政策法规体系日益完善、社会公众环保意识逐步提升的重大机遇,切实增强紧迫感、使命感和责任感,推动环保工作从“污染物总量控制为主”向“环境质量改善”的思路转变,用法律守住底线、用制度划清界限、用政策催生动力,扎实有效地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保障区域环境安全、构筑绿色生态屏障,确保2020年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

  三、抓环保就是抓改革,工作要有新举措

  “十三五”时期环境保护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全县上下必须深入贯彻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理清总体思路,把握前进方向,转变方式方法,持续推进环境管理系统化、科学化、信息化、法治化和精细化。

  一是坚持以绿色发展为引领。坚持绿色发展,既是发展的新理念,也对环保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要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以打造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为目标,牢固树立保护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的意识,在生态环境保护上树立大局观、长远观、整体观,决不能因小失大、急功近利,决不能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换取一时一地的经济增长。要正确处理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关系,坚决摒弃环境保护影响经济发展的单向思维,扭转发展的传统惯性模式,增强转型的决心和勇气,真正把环境保护作为推动经济转型升级的动力,把生态环保培育成新的发展优势,探索绿色循环低碳发展新模式。

  二是坚持以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环境质量改善是坚持以人为本、增进人民福祉的重要体现,是环保工作的政治和大局。我们必须把改善环境质量贯穿到环境保护工作各领域,谋划编制好“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把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路线图变成施工图,明确时间表,实现工作目标可操作、可量化、可考核、可评估,并进一步谋划好重大工程、重大项目和重大政策,做好指标任务的对接细化分解,持续开展水体、大气、土壤污染防治,促进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

  三是坚持以完善环保制度为抓手。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要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这是继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最严格的水资源保护制度之后,中央提出的第三个最严格的制度。“最严格”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环境保护的意志决心,体现了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良好生态环境新期待的鲜明态度,体现了从源头、全过程和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来加强环境保护的新思路。要加快推进制度改革,构建以空间规划为基础、以用途管制为主要手段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推动战略和规划环评落地,着力解决无序开发、过度开发、分散开发导致的生态空间占用过多、生态破坏、环境污染等问题;构建监管统一、执法严明、多方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着力解决污染防治能力弱、监管职能交叉、权责不一致等问题;构建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排污许可、达标排放的管理制度,着力解决企业违法成本低等问题;构建更多运用经济手段进行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的市场体系,着力解决市场主体和市场体系发育滞后等问题,全面提高环境管理能力和水平。

  四是坚持以深化环保改革为动力。我们要按照中央和省市的总体决策部署,落实执行好“1+6”组合改革方案,全面推进环保体制机制各项改革措施的有效落实。逐步构建起由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空间规划体系、资源总量管理和全面节约制度、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制度、环境治理体系、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市场体系、生态文明绩效评价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等八项制度,形成产权清晰、多元参与、激励约束并重、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全面提高我县生态环境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五是坚持以保障环境安全为重点。牢固树立生态环境安全底线意识,坚持预防为主,加强矿山、饮用水源地、危险废物等重点环境风险源和环境敏感点的排查力度,深入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加强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实现较大以上的风险源单位排查全覆盖。健全环境突发事件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体系,强化预案管理和应急演练,妥善应对和处置突发环境事件,杜绝重特大污染事件。加强环境信息公开,强化人大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依法公开政府信息,督促重点监管企业依法公开环境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健全环境领域群体性事件防范长效机制,督办重点难点信访投诉案件,妥善处置苗头性问题,维护社会稳定。

  四、抓环保就是抓民生,落实要有硬措施

  创模工作是当前市委、市政府的一项重点工作,也是关系群众福祉的民生工程。慕德贵副省长在2016年全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专门强调,安顺市今年必须创模成功,不能拖全省的后腿。曾永涛市长在2016年全市创模暨环境保护工作会上强调,要把创模工作作为环保工作的重要抓手,把创模目标责任书作为“军令状”,确保我市今年成功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当前,创模的26项考核指标中,我们有9项达标、10项基本达标,但还有5项不达标。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要把创模工作当成一项重大民生来抓实抓牢,围绕指标任务,形成工作合力,强化措施落实,全力贯彻好全市创模的工作要求,确保创模攻坚决战决胜,让市委、市政府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

  一是抓好重点部署。大力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加强对工业企业排污督查,确保工业废水、工业废气持续稳定达标排放,固定声源达到各功能区标准。严格控制道路和建筑施工工地的扬尘排放,强化道路交通噪声、建筑工地施工噪声和社会生活噪声的监管力度,推进人居环境改善。做好创模迎检资料的搜集整理,配备专人负责,加强业务培训,确保资料数据的逻辑性和合理性,并按时上交台帐资料,为创模成功作好软件准备。此外,要加强宣传发动,通过多渠道、多形式营造浓厚的创模宣传氛围,使创模工作深入人心、家喻户晓。

  二是抓好过程调度。要建立切实有效的工作机制,“以日保周,以周保月,以月保创模成功”,全力推进创模及环境保护各项工作。特别要对影响创模的关键性工程和未达标的指标,实行日监测、周调度、月通报,倒逼工作落实。各责任单位要建立和完善相应的工作制度,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困难问题,涉及重点、难点问题及时主动汇报,加强工作衔接。

  三是抓好督查考核。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求“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必须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强化刚性约束,把督查考核作为推进创模及环境保护工作的有效手段。县创模办每半个月要向县人民政府报告创模工作的整体推进情况,县督查督办局要及时进行跟踪督查,强化责任落实。对工作落实不到位、严重影响创模工作进度的单位,将对其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进行约谈和问责。

  同志们,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大的优势和长板,是最大的发展福利和民生福祉。大家务必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起来,加强底线思维,提升政治觉悟,增强大局意识,紧盯今年全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攻坚目标,形成合力、开足马力、精准发力,以更大的决心和勇气,在打好创模决胜仗的同时,加快推进环境质量改善,为“十三五”开局冲刺、转型升级提供强大的“绿色动力”。

  谢谢大家!

  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党的十八大作出了“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美丽中国”的战略部署,吹响了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进军号角。环境保护部召开了全国环保工作会议,就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抓好20xx年工作进行了部署。我们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学习传达全国环保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xx 年工作,部署2013年工作,抓住机遇,再鼓干劲,努力开创四川环境保护工作新局面。

  一、全国环保工作会议主要精神

  全国环保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生态文明建设为统领,以建设美丽中国为目标导向,以解决影响科学发展和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总结20xx 年工作,部署20xx年任务。要求新的一年,全国环保系统要在深化改革上有所突破,在推进重点工作上有所突破,在改进工作作风上有所突破,创造亮点、抓住重点、突破难点、应对热点,全面开创环保工作新局面。

  会议强调,必须用改革创新的精神和思路,推进新时期环境保护工作:一是加快环境管理转型,以环境质量改善为目标导向,实施更加严格的环境质量标准;二是进一步创新和完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下放审批权限;三是强化信息公开,全面推进涉及民生、社会关注度高的环境监测信息公开,把信息发布情况作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重要考核指标;四是扩大群众参与,走群策群力、群防群控的群众路线;五是改进工作作风,把加强作风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会议认为,20xx 年环保工作成效明显:主要污染物减排年度任务全面完成,四项污染物排放总量比上年减少2% 以上;环境影响评价作用进一步显现,环保部共审批重大项目240 个,涉及总投资1.4万亿元;解决民生问题取得新进展,出台了环境空气质量新标准,强化了饮用水源保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加强了重金属、危险废物和化学品环境管理,全国堆存长达数十年甚至半个世纪的670 万吨铬渣基本处置完毕,全国挂牌督办环境违法案件1770 件;重点流域海域区域污染防治有较大突破,全国生态环境保护试点湖泊累计达到27 个;生态保护和农村环保不断强化,将生物多样性保护上升为国家战略,全国已有15 个省(市、区)开展生态省建设,1000 余个县(市、区)开展生态县建设,53 个地区开展生态文明建设试点,23 个省(市、区)纳入全国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范围;生态补偿机制初步建立,国家正在探索流域上下游之间、自然保护区内外和不同主体功能区之间生态补偿的有效办法;核与辐射安全保障更加有力;环境综合管理不断强化,政策法制、环保规划、科技监测、宣传教育和国际合作扎实推进,《环境保护法》修正案草案已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初审,《清洁生产促进法》已修订颁布实施,在15 个省开展了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环境一号”c 卫星发射成功;环保能力和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20xx 年中央环保投资超过260 亿元,支持环境监测执法业务用房项目565 个,支持24 个省(市、区)164 个县级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为170 个环境监察执法机构配备了移动执法系统。

  会议要求全力做好20xx年重点工作。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二是全力完成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三是充分发挥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发展的作用。四是加强pm2.5 监测、信息发布与综合治理。在113 个环保重点城市和环保模范城市开展包括pm2.5 在内的6 项指标监测,并如实公布。五是深化重点流域污染综合防治。六是加大生态和农村环境保护力度。全面落实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行动计划,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试点,扩大农村环境连片整治范围,全面推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制。七是强化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八是制订实施生态文明建设目标体系和推进办法。九是全面加强保障措施。深入开展生态文明法制建设研究,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谋划环保体制改革,开展全民环境教育行动。十是抓好廉政转变作风。

  环境保护部关于20xx年重点工作的一些具体要求,我将结合四川实际,在接下来的工作安排中一并贯彻落实。

  二、20xx 年主要工作

  20xx 年是我省环境保护事业迎来新机遇、开创新局面的一年,也是各项环保工作取得较大成效的一年。党的十八大,为我们强化环境保护、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指明了方向;第七次全国环保大会和四川省环保大会,进一步统一了思路、明确了目标、增添了措施;部省环保战略合作协议的签订,使四川赢得了国家部委更大的理解、重视与支持;省委巡视组将环保部门纳入重点巡视范围,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环保工作的重视、关心与支持。一年来,全省环保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第七次全国环保大会精神,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以总量减排为龙头,以污染防治为重点,以生态省建设和环境影响评价为载体,以解决影响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为突破口,加强环境管理,严格环境执法,创新工作机制,探索环保新道路,积极参与和推动了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一)推出了一系列环境保护政策措施

  一是加强了环境立法。 报请省人大修订颁布了《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四川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已进入省人大二审程序;报请省政府审议通过了《四川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办法》。 二是出台了环境保护重要文件。 报请省政府出台了《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环保重点工作及贯彻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xx ]21 号),印发了《四川省“十二五”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规划》,召开了四川省环保大会,蒋巨峰省长出席大会并发表重要讲话,陈文华副省长代表省政府与各市(州)政府签订了“十二五”总量减排目标责任书。 三是强化了环保机构,增加了编制。 报请省编委批准我厅新增了两个处室,增加了行政编制和领导职数;省编办、省环保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全省环境监测体系建设的意见》,全省环境监测编制增加1000 人以上,省本级设立环境监测总站,市(州)设立环境监测中心站。 四是加大了环保投入。 20xx 年省级环保专项资金达到6.62 亿元,三年翻了一番;同时,省政府在《政府工作通报》中要求“ 各级征收的排污费,重点用于污染治理和环保监管 能力建设”。 五是加强了部省战略合作。 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邀请周生贤部长为省委中心组举行了环境形势报告会,签订了《 环境保护部 四川省人民政府加强四川省环境保护工作合作协议 》 ,决定从七个方面加大对四川环保工作的支持和战略合作。 一系列环境保护政策措施的出台,为开创全省环保工作新局面奠定了坚实基础、提供了有效保障。

  (二)总量减排扎实推进

  去年,省政府将四项污染物减排指标分别落实到各级政府和重点企业,纳入各级政府绩效考核。省政府印发了《四川省“十二五”节能减排工作目标考核问责办法》,省政府绩效办加强了督查督办,省环保厅会同有关部门强化了预警调控,落实了激励约束措施。省上共投入2.65 亿元环保专项资金用于减排,实施脱硫、脱硝优惠电价。在建设项目环评审批、企业上市环保核查和固废进口资格审查以及环保模范城市和生态县创建中实施总量减排“一票否决”。全年共完成减排项目1930 个(纳入国家减排目标责任书的45 个项目全部完成);新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89 座。同时,着力开展机动车排气污染治理,累计核发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385 万张,注销老旧机动车7.3 万辆。据核算,20xx 年全省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减少2.58% 、2.08%、4.16% 和2.34% ,全面完成年度减排任务。

  (三)污染防治成效明显

  一是城市环境管理进一步加强。 将全省32 个城市和86 个县城纳入了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这些地方的环境质量不断改善,特别是遂宁、南充、宜宾等地级市和都江堰、绵竹、西昌、温江、射洪、仪陇等县区变化较大,城市环境面貌焕然一新。继续开展环保模范城市创建,形成了成都、遂宁、巴中、攀枝花四个全域环保模范城市创建群,南充、宜宾、眉山、资阳市和蓬溪县通过了省模考核验收,泸州市通过了省模技术核查,遂宁市通过了国模技术评估,另有4 个城市正在申创国模,50 个市(县、区)申创省模。

  二是重点企业环境管理不断强化。 完成了100 家工业企业和60 家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企业挂牌整治任务;加强了重金属、危险废物、化学品环境管理,争取中央重金属污染防治专项资金1 亿元,将什邡市列入了国家重金属污染防治重点示范区域,重点领域环境风险得到有效控制;对23 家上市企业开展了环保核查,对117 家上市企业进行了后督查,对200 家企业实施了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

  三是加强了农村环境保护。 争取环保部、财政部将我省列入了第三批中央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省,20xx 年中央安排资金1.5 亿元,在“四县一湖五河”开展了农村环境连片整治试点;着力改善农村环境面貌,推动65 个乡镇通过了国家级生态乡镇考核验收,建成省级生态乡镇149 个。

  四是加强了饮用水源和湖库环境保护。 认真落实《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制定了《四川省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20xx-2020 年)》,优化调整了3 个城市饮用水源保护区;将泸沽湖纳入了全国生态环境保护试点;加强了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全省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83.1% ,同比增加6.5% 。

  五是强化了环境监测和环保科研在污染防治中的重要作用。 完善了国控、省控空气质量监测络,推动27 个监测站标准化建设达到国家要 求,推动成都市按照新标准按时发布了pm2.5 等空气质量监测数据,对42 个县(市、区)开展了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积极开展环保科研,《成渝地区灰霾特征与控制途径研究》项目已取得阶段性成果;批准了7 个重点实验室和8个工程技术中心的建设;公布了四川省环保科技技术、工艺、产品、设备评价与示范推广第一批“鼓励目录”和“示范名录”。

  (四)生态省建设稳步推进

  全年新建省级生态县6 个,推动3 个县区通过国家级生态县技术评估,完成13 个省级生态县技术评估,在双流、温江开展了生态文明建设试点。目前全省已累计建成省级生态县23 个、通过国家级生态县验收的7 个,生态文明创建工作走在西部前列。加强了自然保护区环境管理,报请省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自然保护区管理的通知》,对9 个自然保护区范围和功能区进行了调整升级。加强了生物多样性保护国际合作,我省代表中国成为“全球生物多样性保护地方政府指导委员会”首批成员。20xx 年8 月,环保部和省政府在成都举办了第七届全国生态省论坛暨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会议,对我省生态建设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

  (五)核与辐射环境管理得到加强

  优化调整了省环保厅核与辐射管理机构,加强了放射源和辐射安全许可证管理,全面启动了移动通信基站“三同时”验收工作。全年共检查涉源单位467 家、使用射线装置单位3211 家、废旧金属熔炼企业175 家;收贮放射源1147 枚、放射性废物0.7 公斤;查处辐射环境违法行为4 起。全年未出现核与辐射安全事件。

  (六)环评审批服务卓有成效

  全年共完成3 个城市总体规划、1 个流域规划、21 个工业园区规划的规划环评;以非常之力确保重大项目顺利通过国家和省厅环评,涉及总投资1000 亿元,得到了省委、省政府领导的充分肯定。省委书记批示: “ 环保工作有难度也有力度,保护环境、促进发展确需非常之功。 ”省长批示: “ 感谢国家环保部的大力支持。环保厅的工作卓有成效。 ” 同时,严把环评审批关,否决或暂缓审批建设项目11 个。行政审批工作受到各方好评,全年现场办结率100% 、按时办结率100% 、群众评价满意率100% 。

  (七)环境执法监管不断强化

  一是进一步规范环境执法行为。 省环保厅编印了《环境执法法规实用手册》、《行政处罚程序实务》和《环境执法案例实务》,修订了《四川省环境保护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开展了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纠正了一批环境执法中的不规范行为。 二是大力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切实降低环境风险隐患。 全年共检查重点排污单位12000 多家,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1300 余件,对1000 余家违法企业给予了罚款处罚。 三是加强排污费征收,督促排污者依法履行环保义务。 全省纳入排污申报的单位达到13822 家,共征收排污费6.5 亿元,其中省本级征收9700 万元,稽查企业欠缴排污费1700 万元。 四是加强环境监察执法能力建设。 全年为基层配备环境监察执法车辆147 台、取证仪器4692 套,推动30 家环境监察机构达到国家规范化建设标准。督促760 家重点污染源企业安装了自动在线监控系统,107 家企业安装了视频监控并与环保部门联。

  (八)推动环境经济政策迈出新步伐

  在岷江、沱江流域继续试行跨界断面水质超标资金扣缴制度,全年扣缴资金2800 余万元,主要涉及成都市、自贡市和威远县、隆昌县、井研县。继续推行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全省参保企业达到233 家。在成都市启动了排污权交易试点,省发改委、财政厅、环保厅已审查批复成都市排污权交易政府指导价格,排污权交易准备工作已全部就绪。强化了绿色信贷政策,启动了企业环境行为信用评价制度研究。环境经济政策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较好作用。

  (九)环境信访调解工作不断深化

  大力开展环境矛盾纠纷排查与调解,落实领导干部 “ 一岗双责 ” ,突出信访积案要案办理,妥善处理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疑难信访案件。尤其是通过开展环境信访问题大会战,较好地化解了环境矛盾纠纷,维护了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安定团结。全年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0678 件(次),办结信访案件10003 件;排查环境矛盾纠纷1700 余起;省厅梳理并挂牌督导的15 件信访积案已成功化解11 件,其余4 件因历史遗留问题正在化解之中。我厅被省信访局评为“信访工作先进集体”,荣获省委、省政府“党的十八大期间全省维稳综治信访工作先进集体”。

  (十)宣传教育、国际合作、信息化建设不断强化

  围绕环保重点工作开展宣传和对外合作,在人民日报、四川日报等媒体发表环保新闻稿件1000 余篇,接受主流媒体专访和发表署名文章十余篇;在全国率先试行了环境宣传教育绩效评估;开展了与港澳及“泛珠三角区”的环保区域合作,开展了与日本广岛的环保国际合作,组织了12 批次出访学习交流活动。积极履行《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生物多样性公约》等环保国际公约,推动环保国际公约在四川落地,相继实施了全球环境基金“长江流域自然保护与洪水控制”——宝兴示范区综合生态系统管理分项目、挪威政府与中国政府合作开展气候变化与生物多样性相关研究试点项目、中国履行斯德哥尔摩公约能力建设项目四川履约示范子项目、环境保护部与世界银行合作开发的中国造纸行业二恶英减排项目等一批履约项目,取得较好成果。借助办公大楼的搬迁,全面加强了厅机关信息化建设,建成了功能比较齐全的信息监控中心,完善了机关政务信息络,基本实现了电子化办公。

  (十一)机关干部队伍和党建工作不断加强

  一是营造了选人用人的良好导向。 配合省委组织部选拔了2 名副厅级领导干部,在厅机关及直属单位选拔了9 名处级领导干部,机关内部交流调整干部4 名,选拔下派扶贫及援州干部6 名,从全省环保系统公选优秀年轻干部8 名,一批“品德优良、能力较强”的干部、“想干事、能干事”的干部被选拔出来,得到群众公认,干部交流渠道进一步打通,厅党组选人用人的公信度大大增强。

  二是加强了干部教育培训。 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的安排,完成了59 期教育培训计划。选送14 名学员参加了省委党校、行政学院、浦东干部管理学院培训,选送28 名学员参加了环境保护部基层环保局长岗位培训。落实“藏区双百人才培养工程”,接收4 名藏区专业技术人员到省环科院和监测站培养。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额经费资助,举办了“灾后生态环境恢复效果评估技术”高级研修班,来自全国15 个省市和我省的60 名环保人员参加了培训。在省人社厅支持下,成功举办了“环境监测分析仪器应用技术”培训班。在省公务员局支持下,举办了“环境影响评价助力两化”党政领导干部专题培训班。经国家外专局批准,组织环保系统干部赴法国参加了“危险废物污染防治与监管”培训班,赴以色列参加了“河流污染防治”培训班。

  三是加强了机关党建工作。 更加重视和加强机关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环保文化建设和创先争优等活动。邀请专家对厅机关干部作党的十八大精神、新形势下舆情应对等专题辅导;落实定点扶贫和“挂包帮”制度;关心妇女儿童工作;关心在职职工、离退休老同志身心健康,定期组织体检、购买特殊大病保险,落实老干部政治生活待遇。厅机关被省直机关工委分别授予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先进单位(20xx— 20xx 年)、开展“四好”活动先进班子(20xx— 20xx 年)、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先进单位(20xx— 20xx 年),被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授予全省对口定点扶贫工作先进单位(2008 — 20xx 年),被省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授予四川省妇女儿童工作先进集体(2001 — 20xx年)。

  四是党风廉政建设不断深化。 厅党组始终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摆在重要位置,融入干部选拔任用、项目资金安排、行政审批许可以及群众信访举报工作的各方面和全过程,实行“一岗双责”。制定下发了《20xx 年四川省环保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出台了《四川省环保厅廉政风险及防控措施》,印发了 《四川省环保厅机关财务管理办法》, 加强了党风廉政建设、财经制度等学习培训和党性教育,明确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形成了以岗位为点、以工作程序为线的全面覆盖、重点防控、逐级管理、责任到人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20xx 年,省委巡视组将环保部门纳入重点巡视范围,对我厅开展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给予充分肯定。

  以上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离不开环保部的大力支持和指导,离不开各级各部门的通力配合与协作,凝聚着各级环保部门的辛勤劳动和汗水。在此,我代表省环保厅党组,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三、环境保护面临的严峻形势

  党的十八大报告勾画了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的宏伟蓝图。十八大报告将环境保护纳入全面 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之一,要求“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大幅下降,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显著减少。”这对环境保护提出了新要求,带来了新考验。省委、省政府提出,今后五年,要坚持在加快发展中促转变、在加快转变中谋发展,坚定不移地走跨越提升发展之路,促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 “十二五”期间,我省生产总值将突破3 万亿元大关, 工业化、城镇化步伐将持续加快,资源消耗和环境污染的压力不可避免会增大,排污总量在短时间内很难有较大幅度的降低,环境形势总体上仍将十分严峻,部分领域、部分区域环境问题还可能比较突出。前段时间全国以及我省大范围长时间的雾霾天气,就充分说明了这一点 。

  从历史遗留下来的环境问题和当前的环境形势看,以下几个方面应引起高度重视: 一是排污总量居高不下,减排任务十分艰巨。 20xx 年,全省废水排放量高达27 亿吨,工业废气排放量达37000 亿标立方米,农村生活垃圾产生量达1700 万吨,生活污水排放量超过10 亿吨,排污总量连续十年居高不下,环境容量越来越少。“十二五”期间,我省四项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分别要比“十一五”末减少7-9 个百分点。这两年,虽然全省每年都完成了年度减排任务,但总量大、基数高,个别行业、个别领域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仍呈增长趋势,加之我省加快发展对资源能源的刚性需求,减排压力十分巨大。 二是环境污染仍然十分严重。 按照新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全省仍有三分之二的城市空气质量不达标,其中攀枝花市二氧化硫超标严重,成都市可吸入颗粒物超标严重,泸州市是全省酸雨污染最严重的区域。全省五大水系仍有11.5% 的断面为 ⅳ 类水质,16.6% 的断面为 ⅴ 类或劣 ⅴ 类水质。也就是说,全省超过四分之一的水质不达标。 三是环境隐患仍然较多,损害群众健康的环境问题仍然突出。 近几年,重金属、危险废物、化学品、电磁辐射等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环境问题和投诉呈上升趋势,pm2.5 等环境问题成为群众关注的热点,环保工作已日益处在风口浪尖。 四是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仍然落后,污染处置能力远远跟不上形势发展需要。 尽管近年来全省加大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城市污水、垃圾处理率逐年提高,但广大农村和乡镇生活污染仍较严重,大多数乡镇尚未建设污水、垃圾处理设施。 五是环境管理还需加强。 一 些地方环保机构仍不健全,全省仍有13 个县环保局为事业局,不具备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大多数乡镇基本无环保机构,工作无人抓,责任难以落实。全省环保管理人员总体偏少,以 现场执法监察为例, 市(州)环境监察支队人均监管范围超过1000 平方公里,县(市、区)人均监管范围超过200 平方公里,加之全省 国控、省控污染企业超过2000 家,纳入监管的规模以上企业超过8000 家,环境现场执法监管很难做到全覆盖。对于这些问题,各级环保部门必须引起高度重视,积极向党委、政府汇报,向有关部门争取支持,力争通过几年努力有较大改观。

  四、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党的十八大独辟专章集中论述了生态文明建设问题,对生态文明建设进行了定位,把它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生态文明建设的意义,在于其“关乎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的长远大计”;生态文明建设的方针,是“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生态文明建设的目标,是“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生态文明建设的任务,是“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全面促进资源节约”、“加大自然生态系统和环境保护力度”、“加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这些论述和部署,既丰富和完善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也将生态文明建设摆上了前所未有的战略高度。

  生态文明建设是一项纷繁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到社会的方方面面,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环境保护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载体,是建设生态文明的主阵地和大舞台。环保工作取得的任何成效、任何突破,都是对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积极贡献。因此,我们环保部门一定要主动担起生态文明建设的历史重任,当好生态文明建设的生力军。

  (一)当好生态文明建设的引领者,大力开展宣传教育工作

  生态文明建设是新时期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当务之急是加强生态文明的宣传教育。环保部门除了自身要学好生态文明有关理论,掌握生态文明建设的意义、方针和任务外,还要采取多种形式和手段,深入开展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和知识普及活动,让生态文明的理念、要求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以此增强全社会生态文明意识,把人们的思想统一到生态文明建设的大旗下,把全民的智慧凝聚到生态文明建设的目标上。要重点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的宣传教育,让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充分认识生态文明建设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由之路,是解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主要矛盾的迫切需要,是全社会的共同心愿和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牢固树立全新的执政理念,自觉履行所肩负的责任和使命。要加强对企业的宣传,帮助企业树立现代文明经营理念,增强保护生态环境的社会责任,把生态文明的要求落实到经营管理的全过程。

  (二)当好生态文明建设的实践者,不断加大环境保护力度

  一是扎实推进总量减排。 进一步强化减排措施,完善减排体系,落实减排责任,严格目标考核,确保各项减排目标顺利实现,为生态文明建设留下足够的环境空间。 二是持续抓好污染防治。继续以挂牌整治为手段,抓好工业污染治理;以“城考”和“创模”为载体,抓好城市污染防治;以统筹城乡环境治理为契机,抓好农村污染防治;以联防联控为抓手,抓好流域和湖库污染防治,营造“天蓝、地绿、水净”的良好环境。 三是稳步推进生态省建设。 继续开展生态市、县和生态小区创建活动,积极开展生态文明建设试点示范,为全面建设生态文明摸索路子、积累经验。 四是严格开展环评审批。 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的重要抓手,严格环境标准,用好产业政策,把好准入关口,从源头上控制环境污染。 五是努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 强化重金属、危险废物和化学品环境监管,高度重视群众关注的重大环境问题,健全完善环境风险防控体系,严厉打击各种环境违法行为,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效保证。

  (三)当好生态文明建设的推动者,探索建立生态文明建设长效机制

  加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研究制定生态文明建设指标体系和考核办法,切实把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建立体现生态文明要求的目标体系、考核办法、奖惩机制;纳入地方党委政府绩效考核,把生态文明建设的责任落实到各级政府、各个部门,形成党委政府负责、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生态文明建设大格局。创新环境经济政策,建立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积极开展绿色信贷、上市公司环保核查、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排污权交易等工作,建立和完善差别化产业准入、多元化环保投入、反映资源稀缺程度的价格形成机制,从而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稳步发展。

  五、全力做好20xx年环境保护重点工作

  今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第一年,也是我省新一届政府的开局之年。各级环保部门要进一步认清形势,理清思路,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和环保部的安排部署,以生态文明建设为统领,以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导向,以环境影响评价为调控手段,突出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环境安全三大重点,着力解决影响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 努力削减排污总量、改善环境质量、提高公众环境满意度,勇担生态文明建设的引领者、推动者、实践者, 为建设美丽四川作出新贡献。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

  党的十八大是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关键时期和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攻坚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是当前的头等大事。各 级环保部门要按照省委、省政府和环保部的要求,认真扎实抓好十八大精神的学习贯彻。通过学习研究讨论,充分领会党的十八大精神的丰富内涵,深刻认识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美丽中国的重大现实和历史意义, 以饱满的政治热情和积极的工作态度抓好各项环保工作。

  (二)扎实推进总量减排

  总量减排是国家确立的刚性目标任务。虽然这两年我省总量减排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仍然面临既要削减存量、又要消化增量、还要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总量三重压力。今年,要以确保完成国家下达的减排任务为目标,重点抓好三个方面工作: 一是 配合省绩效委完成20xx 年度总量减排绩效考核,公布考核结果,对存在突出问题的企业和项目实行限期整改和挂牌督办,对工作不力的有关政府和部门按照《四川省节能减排问责办法》实行“一票否决”和行政问责。 二是 分解下达今年的减排任务,落实激励约束措施,强化目标管理。各地要按照省上的要求,将目标和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下级政府、有关部门和企业。要将“六厂(场)一车”作为减排重点领域,加大重点减排项目财政支持力度。继续推进脱硫脱硝工程建设,力争合理提高脱硫电价,规范脱硝电价补贴。加大电力、钢铁、建材、铁合金、电石、焦炭、煤炭、平板玻璃等行业落后产能淘汰力度。 三是 强化监督管理。深入开展“双二十”监管行动,对污染物排放量排名前二十位的县区和企业实行重点控制。稳步推进减排信息公开,今年要公开发布重点减排项目、重点排污企业名单和环境统计重点数据。修订出台新的《四川省排污许可证管理办法》。开展总量减排专项督查,适时通报各地工作进展情况,确保总量减排工作稳步推进、任务圆满完成。

  (三)大力加强污染防治

  一是继续实施重点企业综合治理。 将化工、石化、涉重、涉危以及严重污染水体和大气环境的企业纳入重点整治范围,列出名单挂牌治理。继续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把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情况作为评价和审批的重要内容。抓好稀土、制革、铅蓄电池和再生铅、多晶硅、焦炭、化工石化、有色金属冶炼、铬盐等 重点行业环保核查,强化 上市企业环保核查及后督查。加强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和综合治理,全面落实危废、医废、化学品和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环境管理制度。

  二是大力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 深化 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制定出台我省“城考”评分细则,将32 个城市和94 个县(区)纳入城考范围,发布城考年度报告。大力开展环保模范城市创建,强化“创模”在城市环境管理中的功能和作用。 加强以控制pm2.5为主的颗粒物污染防治,督促空气质量超标城市编制空气环境质量 达标规划,落实“烟尘控制区”制度,开展城市扬尘、油烟污染综合治理。认真贯彻实施《四川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办法》, 加快建立机动车信息共享平台, 全面推行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加强机动车环保生产一致性监督管理,强化机动车污染监测,推进油气回收综合利用和治理。 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秸秆禁烧区划分工作,加强秸秆禁烧监管的区域联动。继 续 抓好 以“四县一湖五河”为重点的农村环境连片整治试点示范,加强农村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农村生态环境建设、农村环保体制机制建设同步推进,促进农村人居环境、生产环境、生态环境整体改善。开展生态细胞工程试点示范,今年力争建成60 个国家级生态乡镇、120 个省级生态乡镇,建成一批生态家园,选择10 个省级以上生态乡镇开展生态文明乡镇建设试点。

  三是抓好重点流域和土壤环境保护。 认真组织实施 三峡库区水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开展釜溪河- 威远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试点示范,推进泸沽湖生态环境保护试点项目,开展白龙湖、邛海等水库湖泊安全调查与评估,做好国家生态环境保护试点项目的前期工作。认真 落实国家《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2008-2020)》和《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完成主要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规划的编制,开展饮用水源环境保护状况年度评估,开展地下水污染防治修复试点。加强 土壤污染防治,确定我省土壤环境保护优先区域,选择一批良好土壤农用地进行“以奖促保”试点,选择一批土壤污染地区进行污染评估和治理修复,探索建立土壤环境调查评估制度,积极开展国家有机食品基地建设。

  四是充分发挥科技标准产业的支撑作用。 严格执行环保新标准,制定《四川省实施〈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xx )〉行动计划》,逐步用新标准考核评定各地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研究制定地方环保标准,积极开展四川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四川省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修订,加强《四川省地表水高氯酸盐环境质量标准》、《四川省废水高氯酸盐排放标准》、《四川省机动车地方排放标准限值》、《机动车尾气监控体系标准化建设规范》的研究制定 。启动四川盆地大气复合污染与灰霾综合控制专项研究,逐步开展重点流域区域、重点行业、重要污染影响因素的基础调查研究。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和野外观测站建设。大力发展环保产业,积极开展先进环保实用技术示范推广,引导培育一批环保产业示范园区,推进建设一批生态工业园区。

  (四)大力推进生态省建设

  报请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选择一批基础较好的省级生态县开展生态文明建设试点示范,今年力争新建10 个左右省级生态县、2-3 个国家级生态县,督促生态县创建工作严重滞后的八个市(州)加大工作力度。将生物多样性保护作为自然生态保护的重中之重,全面落实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行动计划,今年选择4-6 个省级自然保护区开展标准化建设试点,选择珍稀濒危特有野生生物及种质资源保护小区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小区试点,选择岷江上游干流、岷江支流新津南河和思蒙河开展流域生态健康评估,加强汶川地震重灾区生态恢复评估,完成生态环境十年变化(2000-20xx)遥感调查与评估,推动建设一批城市湿地和湿地公园。

  (五)强化核与辐射环境管理

  继续开展核技术利用安全综合检查专项行动。加强重点辐射工作场所及高危放射源管控,在成都、德阳、自贡、乐山等市开展放射源在线监控试点。大力推进移动通信基站建设项目“三同时”验收,对通过验收的移动通信基站实施挂牌,力争年内移动、电信、联通三家运营商所属通信基站验收率达到50% 。全面推行重点废旧金属回收熔炼企业放射性水平检测。强化稀土等伴生放射性矿冶监管,制定稀土矿冶放射性工作场所管理办法。继续实施核与辐射安全保障工程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在省本级建设应急监控中心和废物库,在相关市州开展实验室改造和辐射监测能力建设。做好辐射环境质量国控省控监测工作,管理运行好34 个辐射环境自动监测站,进一步优化辐射环境监测点位,形成覆盖各市州及主要核设施和多种环境介质的辐射环境监测体系。

  (六)充分发挥环境影响评价优化经济发展的作用

  大力推进规划环评,将规划环评作为调结构、转方式的重要推手,凡应开展环评的规划,都应依法依规进行环评。进一步健全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机制,凡已通过规划环评的,其所属建设项目的环评内容可适当简化。加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把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作为新改扩建项目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对涉及基础设施、民生改善以及党委政府关注的重大项目,要积极搞好服务,在法律法规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支持项目尽快上马。对影响节能减排、制约结构调整、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建设项目要从严审批。探索环评制度改革,按照环保部要求合理调整项目审批权限,进一步落实环评编制单位和专家的责任。强化建设项目过程监管和环保验收。选择部分重大项目开展环境监理试点。

  (七)加强环境执法监察和信访调解

  今年,在环境执法上要努力做到“五严”, 即严格落实有关规章制度,严格监管重点企业,严格排查环境敏感区域的安全隐患,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严防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按照这一工作思路,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 是继续开展环保专项行动。 重点整治涉重金属、危险废物排放和重点减排企业,切实保障群众健康和环境安全。 对岷江、沱江等重点流域组织开展交叉执法检查。 二是强化排污费征收和稽查。 以国控、省控、市控和涉危、涉重等企业为重点,加强排污申报和审核。推进重点污染源自动在线监控设施建设,提高重点污染企业信息化管理水平。三是继续推进环境监察机构达标建设。 加大对甘孜、阿坝、凉山、广元、广安、达州、巴中等老少边穷地区的扶持力度,今年力争70 个环境监察机构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四是加强环境应急处置和管理。 进一步 完善环境应急预案,加强环境应急物资储备,组织开展环境应急演练。 五是更加重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深入开展环境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在部分市、县开展环境纠纷调解工作试点,加大对全系统环境信访工作督查督办力度,建立完善环境信访工作考核机制。

  (八)大力开展环境质量监测和信息发布

  认真执行国家新的空气环境质量标准,在成都市开展pm2.5 等环境指标监测和信息发布的基础上,今年自贡、攀枝花、泸州、德阳、绵阳、南充、宜宾等七个国家环保重点城市要实现空气质量监测数据实时发布。要特别 注重监测成果的转化和运用,定期公布环境空气质量较好和较差的城市。新建改建一批空气和水质自动监测站(点),逐步扩大重点流域、重点区域、重点城镇、饮用水源保护区和农村地区监测范围,增加监测项目和点位。继续推进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加强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充分用好省委编办、省环保厅《关于加强全省环境监测体系建设的意见》(川编办发[2013]5 号),力争今年省环境监测总站和40 个基层环境监测站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其余环境监测站机构得到进一步健全,人员编制得到保障。组织开展环境监测质量大检查,强化环境监测队伍职业道德,提高环境监测质量和水平。

  (九)积极推进政策法规、规划财务、人事管理、宣传教育和信息化建设

  在政策法规方面, 今年要力争依法行政有大作为,经济政策有大突破。 一是积极推进环境立法。 配合省人大出台《四川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调研起草《四川省放射性污染防治条例》草案,开展《四川省环境保护条例》修订前的评估。 二是开展依法行政规范化建设试点。 研究制定全省环保系统依法行政规范化建设考评指标体系,优选1-2 个市(州)或2-3 个县(市、区)先行开展试点工作。继续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实现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复议等各类案卷评查工作常态化。抓好行政复议、应诉工作。 三是推进环境经济政策。 继续开展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今年环境风险企业参保数量力争突破300 家。继续实施重点流域跨界断面水质超标资金扣缴制度,在适当时候报请省政府将嘉陵江流域纳入考核扣缴范围。推动成都市排污权交易试点工作,指导德阳市、绵阳市开展排污权交易前期准备工作。深化绿色信贷政策,进一步畅通环保部门、银监部门和金融机构信息渠道,探索建立“贷险合一”机制。

  在规划财务方面, 要以优质服务为主题,规范管理为主线,增强规划财务支撑能力。开展“十二五”环保规划执行情况中期评估,启动“十三五”规划编制前期工作。今年要集中开展一次全省环保专项资金执行情况大检查和绩效评估。

  在人事管理方面, 进一步健全完善现有环保机构, 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县(市、区)建立乡镇环保监管机构 。在全省环境监察、监测机构取得重大进展的基础上,报请有关部门将固体废物管理和应急机构建设纳入议事日程 。继续深化事业单位改革,完善技术支撑体系建设。 加强干部职工交流和业务培训, 严格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和执业资格管理 。

  在宣传教育和国际合作方面, 一是 全面实施《全国环境宣传教育行动纲要》,加强社会宣传和新闻舆论宣传。创新宣传教育形式,建立宣传教育基地,加强对民间环保组织的培育和引导,开展“环境友好学校”创建试点。高度重视新闻宣传和络舆情,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与合作,充分发挥新闻工作者、文艺工作者的作用。二是加强国际国内交流合作,组织实施好环保人才培训、环保国际展会等活动。三是继续抓好环保国际履约项目,力争将这些项目办成精品,起到较好示范作用。

  在信息化建设方面, 要以信息化推动环保的现代化,大力构建“智能环保”、“数字环保”体系。加快推进环境信息化项目建设,抓好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环保内。大力推进全省环保系统视频会议系统建设,尽快实现部-省-市-县四级联通。

  (十)加强机关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

  按照中央“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的要求和省委的安排部署,各级环保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力争今年党建工作有新起色,业务工作有新进展,作风行风有新变化,廉洁自律有新气象。

  一是加强干部职工政策理论学习,努力建设学习型机关。 按照环保部党组和省厅党组的安排部署,各地要有计划、分层次、分专题组织干部职工学习领会十八大报告、新党章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将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与环保中心工作紧密结合,进一步坚定信念、理清思路、创新举措,做推动生态文明和建设美丽四川的实践者、引领者和推动者。坚持以中心组学习为龙头,创新学习形式,落实学习制度,开展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坚持以创建“四好班子”为载体,以创先争优为抓手,发挥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引导干部立足本职工作建功立业。具备条件的单位要积极开展“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加强党务干部教育培训,有针对性地对全系统党务干部、工青妇干部进行培训,加强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

  二是加强全系统党的组织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组织部《关于加强行业系统基层党建工作的意见》,坚持“管行业必须管行风、抓机关也要抓基层”的思路,进一步健全组织机构,指导和加强基层党建工作。厅机关党委今年要完成换届改选工作,基层环保部门也要按照当地党委和上级环保部门党组织的要求抓好相关工作。要严格党员发展标准,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加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特别是要加强对年轻专业人才的培养教育。

  三是加强干部职工廉政建设。 廉政建设是推进环保事业的重要保证。要继续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进一步落实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制,加强经常性反腐倡廉教育,严格落实各项制度,按制度办事,用制度管人,用程序规范权力,建立完善权力运行监督约束机制。广大干部职工要自觉遵守廉政准则,廉洁自律,守住底线,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踏踏实实干事,清清白白做人。

  四是加强干部职工作风建设。 按照省委统一部署,今年全省环保系统要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着力化解环境矛盾纠纷,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规定,进一步改进机关作风,反对作风虚浮和铺张浪费,抵制和纠正“庸懒散奢”等不良行为。

  五是扎实推进机关文化建设,营造和谐文明机关氛围。 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把精神文明建设成果融入机关党建工作之中。今年要召开全省环保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座谈会。开展丰富多彩的机关文化活动,组织生态文明建设系列讲座,举行“建设美丽四川·我为党旗添光彩”“七·一”党建主题活动,组织参加省直机关工委读书活动,举办形式多样的文化体育活动,努力营造团结、和谐、健康、阳光的机关文化氛围。

  同志们,党的十八大对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提出了新要求,描绘了新前景。省委、省政府对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美丽四川作出了新部署,提出了新希望。让我们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振奋精神,开拓进取,攻坚破难,扎实工作,继续探索环境保护新道路,努力开创四川环保工作新局面。

  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这次全省环保工作会议,是在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第六次全国环保大会、20*年全国环保厅(局)长会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环境保护促进科学发展的意见》、第六次全省环保大会的形势下召开的。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总结20*年全省环保工作,部署20*年环保工作任务。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20*年全省环保工作进展情况

  20*年,全省环保系统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和第六次全国环保大会精神,紧紧围绕*老工业基地振兴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以改善环境质量和保护群众健康为根本出发点,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突出重点,加强执法,强化措施,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

  (一)认真贯彻国家和省有关环境保护精神。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和第六次全国环保大会精神,按照温家宝总理“要把环境保护摆上更加重要的战略位置,加快推进历史性转变”的要求,我省于20*年9月27日召开了第六次*省环境保护大会。会上,王珉省长做了重要讲话,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吴晓青到会并讲话,省政府与各市州政府签订了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表彰了“*”期间环保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下发了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环境保护促进科学发展的意见》。为认真贯彻我省《意见》和六次大会精神,延边、辽源、松原、白城、长白山管委会分别召开了环保大会,延边、松原、四平、长白山管委会出台了文件,松原市设立了2个派出机构,其他地区也将在近期召开会议并下发有关文件。各地积极制定具体落实措施,对加快我省环境保护实现历史性转变、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的发展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

  (二)以水污染治理为重点,不断深化污染防治。

  加快了重点流域污染治理进程。在我省的积极努力下,*流域纳入了全国“*”重点治理流域,20*年优先启动了《*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2010年)》。“*”期间,*流域治理项目86个,投资50.39亿元。调研起草了《*省*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和《关于落实〈*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2010年)〉的实施意见》,待审议后下发各地实施。辽河流域在“*”期间纳入国家重点流域的基础上,《辽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2010年)》有望在近期通过国家审批。先后两次召开辽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总结调度《辽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计划》完成情况,督促地方政府、单位全面落实各项治理任务,取得了初步成效。

  加大了对饮用水源地的保护和监管力度。在对集中式城镇饮用水源地区划和简易划界立标的基础上,开展了饮用水源地基本情况调查,对水源保护区内排污单位逐一建立了污染源管理档案。开展了保护饮用水源专项检查,解决了一批威胁饮用水安全的环境问题。共取缔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排污口65处,二级保护区内排污口25处。查处违法排污企业32户,搬迁居民154户。目前,我省饮用水源地水质基本达到国家优良级标准,保障了群众饮用水安全。

  重点区域污染防治工作稳步推进。深入实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各地不断加快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步伐,继续实施“蓝天”、“碧水”和“安静”工程,区域环境逐步改善。白城市在财政十分困难的情况下,多方筹措资金,开工建设城市污水处理厂,加快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开展了机动车排气检测委托工作,完成了长春、白山共6家检测单位的委托工作,其他市、县的委托工作正在进行中。通过综合整治和控制超标排气的机动车辆,对改善城市空气和声环境质量发挥了积极作用。长春市城区空气环境质量优良级天数达到340天,占总天数的93.2%,创历史最好水平,列东北省会城市首位、全国省会城市前列,并荣获“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

  重点企业污染治理工作取得成效。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环境保护工作推进糠醛工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对全省65家糠醛企业生产和污染治理情况进行了摸底调查。在德惠市组织召开了全省糠醛企业污染防治工作现场会,与有关市、县政府签定了《糠醛企业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开展了糠醛行业专项检查,对长春、通化、辽源等地区的糠醛企业进行了全面检查,对2家化工企业下达了停止试生产通知,对4家糠醛企业进行了行政处罚。在各级环保部门的大力推动下,中粮长春百事可乐有限公司、辽源富洋有限公司、吉安生化乾安酒精有限公司等重点企业污染治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积极开展环境友好企业创建活动,共创建1个国家级和4个省级环境友好企业。推进了清洁生产实施,对重点工业污染治理设施运营管理人员进行了岗前培训,对61家超标准超总量和使用、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重点企业实施了清洁生产强制审核。开展了加速淘汰消耗臭氧层物质工作,成功筹办了20*年“9.16国际臭氧日”纪念大会,我省获得了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国开发计划署、联合国环境规划署授予的“保护臭氧层示范省”荣誉称号。

  (三)以载体创建为突破口,全面推进生态保护。

  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与管理。完成了*哈泥省级自然保护区晋升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申报,新建了*原麝省级自然保护区,对拟建*三江口省级自然保护区进行了初审。完成了自然保护区管理建设考核指标体系的研究制定。通化市加大管理力度,在哈泥河流域设立了管理机构,对自然保护区实施有效监管。目前,全省共有自然保护区33个,其中国家级9个,省级15个,市县级9个,保护区总面积221万公顷,占省国土面积的11.83%,初步形成了较为合理梯次结构的自然保护区络。

  积极推进生态示范创建工作。省级环境优美乡镇和国家级环境优美乡镇创建工作取得积极进展,敦化官地、雁鸣湖镇等12个乡镇被评为国家环境优美乡镇。白山市积极推动生态经济强镇创建工作,抚松县万良镇已进入省级生态经济强镇验收阶段。

  实施农村小康环保行动。继续推动“1.5.10”计划(1个市州试点、5个县(市)试点、10个乡镇试点),指导试点单位编制农村小康行动规划,安图县等单位被列为国家试点单位。开展了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试点,争取国家对重点企业给予了资金扶持。完成了通化吉康有机食品基地晋升国家级有机食品基地的申报工作。开展了全省土壤污染现状调查的前期准备工作。

  积极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有关要求,开展了农村环境监测、农村固体废物处置、生活污水处理、农业面源污染监控等方面工作。同时,向试点村镇派驻了环保指导员,帮助试点村研究发展思路,收到了较好效果。

  (四)坚持建设项目全过程监管,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制度。

  加强服务,规范管理。制定实施了《*省环保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确保审批工作依法、高效、有序地进行。省局领导多次组织有关处室深入各地,现场办公,上门服务,有力地支持了各地新建项目的实施,保证了一些重大项目及时向国家申报,促进了我省经济的健康发展。20*年,全省共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3*9个,验收建设项目1135个。

  认真落实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制度。对全省9个市州和15个县(市)、7个开发区的84个建设项目执行环保法律法规,特别是“三同时”情况进行了一次专项检查,对一些违法项目依法进行了严肃处理。

  对新开工项目进行了清理。根据国家五部委关于清理上半年亿元以上和重点行业3000万元以上新开工项目的要求,会同发改、国土等部门对我省205个新开工项目环评审批情况进行了清理,对其中67个不符合环保规定的项目分别进行了整改,收到了良好效果,受到国家和省政府的好评。

  开展环境风险排查,防范环境风险隐患。对审批的化工、石化项目和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开展环境风险排查工作。全省共有129个建设项目,按照国家要求补编了环境影响评价专章,落实了防范风险的措施。

  建设项目环境工程评估工作扎实有效,较好地发挥了为环评文件审批把好技术关的作用。

  (五)多方联动,环境执法不断深化。

  继续开展了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按照国家环保总局等七部委《关于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联合出击,严肃查处企业违法排污行为,着力解决了一批危害群众健康、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污染问题。会同监察部门对镇赉新盛纸业有限公司等4户重点违法排污企业实行挂牌督办,停产治理;集中整治工业园区(开发区)内各类重污染行业的环境违法问题,严查建设项目环境违法违规问题;集中整治噪声扰民、烟尘污染问题。通过专项行动的有效开展,一些重点、难点和群众反复投诉的环境问题得到了解决,一些“土政策”得到纠正,执法环境得到一定改善。辽源市建立全天候、多部门的立体化执法体系,对40家重点排污企业挂牌督办,收到了良好效果。专项行动期间,全省共出动执法人员42000余人次,检查企业18000余户次,立案查处各类环境违法案件746件。

  加强了辐射环境、固体废物监管和执法检查。制定了《*省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完成了全省电磁环境污染源申报登记建档工作。深入开展辐射安全执法检查。共组织人员对全省50多家核技术应用单位和电磁辐射技术应用单位进行了执法检查。及时收贮了7家企事业单位的15枚废弃放射源及放射性废物。放射性废物库项目二期工程进展顺利。加强对已发放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单位的日常监督管理,开展了全省危险废物专项检查,进一步摸清了我省危险废物的产生、处置、利用及转移等情况,共检查涉废单位38家,核发许可证30个。

  开展了尾矿库环境安全专项检查,被列为重点的31个尾矿库的环境、安全问题均已得到解决。排污费征收力度不断加大。20*年全省共征收排污费22635万元,比2005年增加1549万元,增幅为7.34%。妥善处理群众信访。全省环保部门共受理群众来信1.5万封,接待群众来访6千余批次,接听举报电话3.8万个,做到了及时答复,妥善处理。

  (六)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环境应急能力不断提高。

  完成了*水污染事故后续处理工作。*进入化冰期后,为确保沿江群众饮水安全,防止江水再次被污染,制定了《*省*20*年化冰期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妥善处理化冰期的环境污染问题,并组织开展了化冰期环境安全检查。省局与*市局共同对中国石油*石化分公司实施的东10号线沉积物清除与处理及清洗工作进行了全过程监督,对吉化公司东10号线清淤方案进行了审查、现场指导和工程验收。

  有效处置了突发环境事件。妥善处置了牤牛河水污染、延边晨鸣纸业有限公司自备电厂灰渣库发生坍塌、延边钼矿水污染、临江市大华矿业有限公司金银矿水污染、梅河口市创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甲醛泄露等多起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市制定了重点企业应急预案和重点污染物、重点流域应急防控技术方案,特别是在牤牛河水污染事件处置过程中,*市政府和环保部门按照省政府和省环保局的部署,认真落实防控措施,不畏艰辛,昼夜奋战,使牤牛河水污染事件得到了及时有效处置,维护了社会稳定,保障了水域安全,受到国家环保总局和省委、省政府的高度评价。在应对朝鲜核试验辐射应急行动中,省局领导靠前指挥,省辐射环境监督站快速反应、全员上阵、科学防控、攻坚克难,各级环保部门顾全大局、密切配合,圆满完成了对朝鲜核试验辐射应急监测工作,得到了国家环保总局和省政府的好评。

  近两年来,省局多方筹措资金783万元,主要用于县级环保部门监察能力建设;筹资2382万元,主要用于市州环保部门监测能力建设。各级环境应急能力不断提高,有效地保障了各类应急事件的科学处置。

  (七)各项基础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国际合作与对外交流不断加强,积极引进外资和国外先进技术,争取农村治污项目无偿援助1000万日元,引进长春市无害化垃圾处理场项目并在东博会上签约。环境宣传教育不断深化,通过“6.5”宣传周、各类绿色创建和新闻媒体宣传报道环保工作等活动,推动了环境执法,增强了全民参与环境管理的氛围。发挥了环境科技的支撑作用,完成了全省县级以上城镇60个生活饮用水源保护区划方案的报批及汇编,配合国家环保总局完成了*污染事件科研课题的调研、验收等工作,组织实施了省内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等科研课题的研究。环境监测能力不断提高,出色完成*污染事件后续监测和牤牛河水污染突发事故等5次应急监测工作,完成*省环境质量月报、季报和发布工作。环保产业不断发展,较好地完成了外埠产品市场准入办理、绿色环保型产品认定推荐工作,共认定省级环保产品18个,评定省级重点环保实用技术11项。信息化建设不断加快,建立完善了局域络并进行维护管理,建立了省局办公自动化系统,建设及维护*省环境信息,及时发布有关环境方面的各种政务信息,在省政府举行的公众站评比中处于前列。

  20*年环保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全省环境形势还很严峻,环保工作还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如有法不依、违法不究、执法不严的现象还很严重,环保队伍还存在不善执法甚至难以执法的问题,有的地方环保部门不敢执法,不能有效破解执法难题,致使各类环境违法现象大量、反复地出现;基层环保部门能力薄弱,经费保障难,监测、执法等装备不足和老化等问题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等等。存在上述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主观上的原因,也有客观上的原因。从我们自身看,主要是一些环保部门缺乏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有的遇见问题瞻前顾后,明哲保身,不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琢磨如何“摆平”;有的素质不高,甚至存在执法者不懂法、不学法,出现了不是依法执法而是随意执法现象。总之,这些问题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深入研究,逐步加以解决。

  二、20*年全省环保工作主要任务

  今年是落实“*”环保主要任务和加快历史性转变重要的一年。年初,胡锦涛总书记做出重要批示:“当前,环保任务十分繁重。望尽心尽职,强化依法管理,加大治理力度,努力实现总量控制的目标。”曾培炎副总理批示:“胡总书记批示十分重要,肯定了工作成绩并提出了明确要求,环保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加大工作力度,落实整治措施,严格监督执法,建立长效机制,务求实现‘*’环保目标,为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做出努力。”周生贤局长的工作报告已经明确我国今年环保的主要任务,韩长赋省长在政府工作报告中也明确了我省环保工作的重点。根据国家的部署,结合我省的实际,今年全省环保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国务院《决定》、第六次全国环保大会和省委省政府《意见》、第六次全省环保大会精神,突出饮用水源保护和流域治理重点,加强环境监管,严防污染事件发生,加大执法力度,着力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切实加强环保系统“五大建设”,千方百计完成主要污染物减排等工作任务,为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的环境支撑。

  (一)坚决完成主要污染物削减任务。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污染减排工作,将污染减排目标作为约束性指标,这对推动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加强节能环保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这次全国“两会”上,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指出:“要坚定不移实现节能减排约束性指标。”去年全国的减排任务没有完成,我省二氧化硫和COD排放量也有所增加。今年,我省必须完成国家确定主要污染物削减2%的减排任务。一是要尽快分解指标。全省“*”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已分配到各市州,并要求各地上报总量指标分配结果,到目前为止,只有少数地区按时完成了任务。指标分不下去,任务就无法落实。各市州要将“*”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尽快分解落实到县(市、区)和排污单位,建立排污总量控制台账,实行动态管理,务于4月1日前将总量分配结果上报省局。二是要尽快制定减排方案,明确减排措施。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强化污水处理等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管理;要严把建设项目审批关,新上建设项目不允许突破总量控制指标。要加强“三同时”管理,试生产企业必须保障污染防治设施同步运行;要监督实施好重点流域治理项目,推动火电厂建设脱硫工程;要加强对重点企业监管,全面开展排污许可证发放工作。对于长期不能稳定达标企业,要依法责令停产治理和关闭。对超总量排污企业,实行限期治理,治理期间限产限排。大力推进清洁生产,依法对“双超”、“双有”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强制审核,发展循环经济,鼓励工业园区进行生态化设计与改造,从生产全过程控制污染物的产生。三要认真落实总局加快减排指标、监测和考核“三大体系”建设的要求,做好我省各项工作。各市州要落实好重点污染源安装在线监测设备任务,并实现正常运行。按照国家要求,从今年起,新建的重大、敏感项目必须同时安装在线监测设备。长春市去年落实省政府要求坚决,超额完成在线监控设施建设任务,发挥了带头示范作用,各地要认真学习他们的经验和做法。省局将依据总局《“*”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考核办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有关总量考评制度。对因工作不力没有按期完成任务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并实行区域、行业建设项目限批。

  (二)以*流域为重点,全面抓好水污染防治。

  重大环境污染隐患在流域内重点企业,环境污染治理的难点也在这里,因此,流域污染治理是污染防治工作的重中之重。

  突出加强*流域水污染防治。今年,要全面落实《*水污染防治“*”规划》,将《规划》目标、任务分解,制定年度实施方案,并将任务进一步细化到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流域主要任务是监督各级政府、部门和单位对《规划》项目配套资金的落实情况,并对开工项目实施全过程监管,确保各项治理项目按时展开、有效实施。

  全面推进辽河等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辽河流域的重点是解决污水处理厂不能正常运行的问题,推动各项配套政策尽快出台,相关设施的配套资金尽快到位,将污水处理厂作为重点污染源进行监管,同时与辽宁省建立辽河流域水污染防治省际会商机制,落实各项协定,争取国家尽快启动辽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争取《鸭绿江水污染防治规划》通过国家审定,编制《图们江水污染防治规划》,并上报国家审批,推动国家与邻国建立会商机制。要强化饮用水源管理,确保饮用水安全。组织全省饮用水水源地和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编制技术培训,开展全省饮用水水源地和地下水污染现状调查,及时向国家上报有关报告和数据。

  各地要将流域内污染企业确定为治理重点,没上污染治理设施的要坚决予以关停整治,现有的治理设施要监督其正常运营,对企业的偷排、偷放行为要严肃追究责任,实现真正意义上的达标排放。要发挥国控、省控监测断面的作用,定期公布监测结果,并作为各项考核的主要依据之一。

  在做好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的同时,要继续抓好全省工业污染防治工作。当前,我省加快经济发展主要还是依靠项目拉动,因此在一定时期内,工业污染防治仍是我们面临的主要任务,既要突出重点,又要统筹全局;既要把好关口,又要加快治理设施建设;既要加强检查验收,又要强化日常监管,确保工业污染的有效预防和治理。

  (三)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制度。

  按照管理与服务同步、审批与验收并重的原则,在建设项目管理上,要超前介入,提前审批,变事后管理为事前服务,做到既严格把关又支持和优化经济发展。坚持“管住新的,管好老的”。管住新的就是把好审批关,落实各项制度。管好老的就是将一些老污染源逐一进行梳理,有计划、有重点、分期分批逐步加以解决。一是要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各级环保部门必须把总量削减指标作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新增污染物排放总量决不允许突破总量控制指标。采取“区域限批”措施,对超过总量控制指标的县(市、区),暂停审批新增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建设项目。积极开展规划环评和区域环评,对各级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保税区、旅游度假区、边境经济合作区以及各类工业园区,尚未开展和没有进行规划环评的,暂停审批其入区建设项目。二是要加强重点行业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对纺织、汽车、电力、煤炭、钢铁、水泥、焦炭、铁合金、电解铝、电石等国家宏观调控的行业,要加强与有关部门协调、沟通,实行部门联动,协同把好准入关。三是要加强“三同时”管理,严把项目验收关。进一步完善建设项目分级审批辖区管理的内部监管职能,加强对建设项目执行“三同时”情况的现场监督和检查,依法加大处理力度。要做好建设项目的环保验收工作,采取环保部门上下联动和全过程跟踪管理机制,切实提高管理水平。同时要加强对环评机构的管理,不断提高环评质量。

  (四)严防各类环境突发事件发生。

  我们要认真总结和吸取*、牤牛河污染事件处置的经验教训,举一反三,警钟长鸣,加强执法和监管,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一是加强对生产、使用和排放有毒有害物质单位的管理,重点防范污染物向流域排放,特别是要严控向跨省际、国际流域直排。在重点监管*、辽河等流域的同时,也要高度重视浑江流域突发环境事件的防范工作。二是加强对超标、超总量排污单位的管理,重点是防止糠醛、粮食深加工、水泥、造纸等行业超标、超总量排放。三是加强对危险废物的管理。建立日常监督检查制度,不断提高对固体废物和危险化学品的监管能力。完成*省危险废物处理中心建设,加快市州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建设进度,尽快形成固体废物无害化处置能力。加强进口废物的监督管理,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国内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中的环境监管机制。四是加强辐射环境管理。加强放射源安全日常监管和电磁辐射环境管理,落实涉源单位自查报告制度,做好辐射安全许可证的审查办理工作。做好*省放射性废物库改建及旧库退役项目的各项工作。

  今年,要认真做好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前期准备工作,配合总局重点抓好普查方案、技术规范的编制和完善,开展好培训和宣传等工作,为全面准确掌握现有污染源奠定基础。同时,各级环保部门要指导监督排污单位制定和完善应急预案,建立专家库,按照国家和我省处置突发环境应急事件预案要求,加强信息报送制度的执行。年内要组织一次全省规模的应急演练。

  (五)深入实施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

  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施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突出抓好试点单位规划编制实施,全面启动“1.5.10”试点工程,加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力度。加强村镇工业污染治理与监管,防止污染向农村转移。加快畜禽养殖业粪便污水的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步伐;发展生态农业和有机农业,加快有机食品生产基地建设。保护农村生态环境,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加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开展土壤环境现状调查,实施土壤修复试点工程。

  落实《全国生态保护纲要》,建立一批自然保护区、生态功能保护区,构建生态安全屏障。强化对生态脆弱和退化区的综合治理,建立自然保护区动态管理体系,加强对矿产资源和旅游开发的环境监管,严格控制破坏地表植被、造成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的开发建设活动。加强生物多样性和生物安全管理,提高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平,防止外来有害生物的侵害。积极创建一批生态市、县(市、区)和环境优美乡镇、文明生态村。

  (六)切实解决涉及民生的突出环境问题。

  近年来,我省环境突发事件上升、环境投诉案件增多、违法排污现象屡禁不止。今年将着重解决涉及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环境问题。一是要制定完善地方法规、规章,提供法制保障。推动出台《*省*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做好《*省东辽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立法的前期准备工作。二是严查环境违法行为。重点开展对涉及饮用水源地、自然保护区、各类工业集中区内及新开工建设项目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检查,依法查处未按规定履行环评审批手续擅自开工建设或投产的建设项目。三是继续开展环保专项行动,集中整治违法排污行为,改善环境质量,减少突发性环境污染隐患。重点解决屡禁不止、隐患重大和涉及区域环境的重点问题。四是加强现场执法。充分发挥各级监察部门的作用,加大现场执法力度,着力解决涉及民生的环境热点、难点问题,切实保障群众的环境权益。今年10月底前对年生产能力在5000吨以下的糠醛企业要予以关停。加大对饮用水源保护区内污染源整治力度,年底前取缔饮用水源一、二级保护区内的直接排污口。

  做好其他环保工作。加强国际合作,扩大对外交流。抓好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履约工作,进一步做好引资和技术交流工作,同时加强对外资项目实施的监督与指导。发挥科技的先导作用,要发挥有限科研资金的最大使用效益,力争在研究和解决我省突出环境问题上有突破。促进环保产业不断发展,推广环保实用技术和产品,为污染防治提供技术支撑。加快环境信息化进程,利用好现有资源,完善信息平台,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

  三、工作措施及要求

  (一)积极推进环境保护的历史性转变。

  科学发展观是指导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历史性转变是对科学发展观内涵的丰富和发展,是科学发展观在环保领域的集中体现,是指导新时期环保工作的理论武器。要深入学习和理解“三个转变”的内涵和重大历史意义,研究制定推动历史性转变的政策措施和制度保障,找准符合*实际的推动历史性转变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切实加快我省历史性转变的进程。一要统一思想认识。要把思想统一到全国和省第六次环保大会精神上来,统一到国务院《决定》和省委省政府《意见》上来,充分认识到做好新形势下的环境保护工作,要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更要加快实现“三个转变”。二要深化学习。既要学习环境专业知识,又要研究经济社会发展规律,要学会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必要的行政办法保护环境。全省环保系统要围绕“三个转变”,开展解放思想的大讨论,坚定不移地推动历史性的转变。三要抓工作落实。结合各地实际,制定工作落实方案,分清责任,明确任务,提高效率,深入推动,确保条条有分工,件件有着落。在抓落实上看能力,在抓实干上看素质,在抓细节上看水平,争取圆满完成全年各项工作任务。四是凝聚各方力量,全面推进。历史性转变不是一蹴而就的,也不是单凭环保部门的力量就能实现的,要凝聚全社会力量,克服前进路上的重重困难,要发扬我省环保战线精诚团结、坚忍不拔、善打硬仗的精神,要调动各部门和全社会力量,加快推进历史性转变的进程。年内,省委、省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各地落实《决定》和《意见》的情况进行督查。

  (二)创新开展政府环保目标责任制。

  多年来,我们通过实施政府环保目标责任制,提高了各级政府履行环境保护法定责任的自觉性,有效地推动了一些环境问题的解决,也发挥了为环境管理服务的作用,促进了经济社会健康发展。随着环境保护事业的发展,环境保护任务日趋繁重,环境问题不断增加和环保工作难度日益加大,对有效实施政府目标责任制提出了更高的标准和要求。因此,要不断完善和创新政府目标责任制,才能适应形势和任务的需要。一是完善指标体系。要整合现有的各项指标体系,将需要签订责任书和开展各类考核的内容系统纳入政府环保目标责任制,以利于统筹核定指标,统一签订责任,集中进行考核,形成量化指标“一把尺”、明确责任“一张纸”、考核时限要统一的指标体系,避免多头、重复检查考评,既减轻基层负担,又增强指标的科学有效性。二是完善考评办法。要建立政府考核政府、政府考核部门和单位,环保统一监督的考评办法,切实改变环保考核环保的被动局面。要形成上级政府考核下级政府、各级政府考核所属部门和单位、环保部门统一提出综合评定意见的考评机制。三是完善考评内容。考评内容要按照统一确定、突出重点、区别对待的原则。共性的要统一内容,个性的要分别核定内容,要结合年度工作任务,突出年度重点考核内容。

  (三)加大执法力度,破解执法难题。

  环境执法是党和人民赋予环保部门的神圣使命。连续几年的环保专项行动,使环保执法力度不断加大,也解决了一些执法难题,但也出现了以专项行动代替日常执法的现象,甚至有的基层环保部门靠等专项行动、等上级推动来开展工作。专项行动有必要,日常监管更为重要,要充分利用现行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定,在日常执法中树立地位,在专项行动中寻求突破,在部门联动上破解难题。

  全面贯彻落实监察部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环境保护违法违纪处分暂行规定》和《中共*省纪委*省监察厅关于对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行为党纪政纪处分的规定》,会同监察等部门联合执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既要查企业,又要查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清理地方违反环境法律法规的“土政策”;不仅要在“查”上下工夫,更要在“处”上加大力度,对群众反映强烈、久拖不决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大案、要案,一定要严肃查处,对那些明知故犯、屡查屡犯的企业要严处,树立严格执法形象,真正对违法企业起到震慑作用。健全环境执法责任制,对执法犯法和行政不作为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依法征收排污费,是环保部门履行执法职责主要任务之一,是管理环境的重要经济手段,同时,排污费也是环保的一条生命线,因此,必须全力做好排污费征收工作。今年,全省排污费征收额要增长10%,达到2.5亿元。为确保足额征收,省局将全面开展稽查工作,要严肃查处弄虚作假、人情收费等问题,对下级环保部门不能及时和足额征收的,省局将通过稽查,征收到省级账户。

  要充分利用挂牌督办、媒体曝光、通报批评等方式监督违法排污行为,对违法者形成强大的外部压力。对于敏感的排污企业,要采取驻厂监督的执法方式。市、县级环保部门必须服从全省环保工作大局,充分运用法律手段,加强执法监督,把重点工作落到实处。

  (四)加强能力建设,提高监管水平。

  基层各项能力建设的强弱,直接影响到管理工作的水平,而基层工作落实的好与不好,直接影响到全省工作的大局。加强基层能力建设需要省、市、县三级环保部门层层推进,共同行动。加强环境保护能力建设,重点加强环境监测、环境监察和环境应急能力体系建设。由于我省经济总量不足,长期以来,环境保护能力建设投入不足,能力建设资金来源主要为各级排污费,能力建设方面欠账较多。“*”期间,我省计划投资4.5亿元资金用于加强环境执法、环境监测等基础能力建设。力争在“*”期间健全环境监察监测和应急体系,建设较为先进的环境监测预警体系和完备的执法监督体系。结合总局提出的“加强地方环保工作年”活动,从今年开始,我省将利用三年时间重点加强基层能力建设,主要采取争取国家资金和省、市、县共同投入的方式解决。今年重点完成100个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设备安装工作和省控中心及市州分中心建设,尽快形成监测能力。加快建设全省环境应急指挥中心,尽快形成应急能力。加强辐射环境能力建设,重点是加大市、县级监督性监测能力建设,同时做好放射性废物库二期工程建设,尽快完成旧库退役和实验室建设。各市、县环保部门要切实转变等、靠、要思想,积极协调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力争解决好体制、机制、机构建设以及人员经费和必要的运行经费。

  (五)加强环境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全民环境意识。

  宣传教育工作要创新形式,创新思路,利用好各种社会资源,上下联动,左右互动,多层面、多角度地开展环保宣传教育活动。一是拓宽宣传教育渠道。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在各级党校、行政院校、干部培训机构增加环保培训内容,在大、中、小学大力开展环保教育,推动各级政府积极开展环保公益宣传活动,推动主流媒体设立环保专栏。二是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积极开展“6·5”世界环境日宣传周活动和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家庭和全民环保科普活动,提高全民环保意识,倡导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弘扬生态文明。三是大力开展环保新闻宣传工作,为环境监管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充分利用各大媒体舆论阵地,及时宣传环保新形势、新任务;及时发布各类环境信息,维护群众知情权;充分发挥环保社团组织的作用,引导社会公众积极参与环保事业之中,配合环境执法,调动全民参与保护环境的热情,形成全社会监督违法行为的强大震慑力。

  (六)增强服务意识,深入开展“五大建设”。

  环境保护要围绕经济发展大局,将经济建设作为环保工作的主战场,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在服务中履行职能,在履行职能过程中强化服务。服务就要超前,要变被动、事后、补救、消极环保为主动、事前、预防、积极环保。体现在建设项目环保审批上,就是要超前介入、提前审批、上门服务;体现在污染事件上,要突出事前监管,在预防上下工夫。总之,“超前、预防”要融入到各项环保工作中,要落实到各项措施上,体现在促进和优化经济发展的各项服务中。一要为政府服务,当好参谋;二要为企业服务,支持发展;三要为基层服务,提高效率。国家正考虑将区域限批扩大到省,这样的形势下环保部门就要发挥好政府的参谋助手作用,适时提出建议,履行好执法和监管职能,才能保住区域发展的大环境,才能有效支持经济发展。支持企业发展首先是送法上门,懂法才能守法,守法才能落实环保要求,同时我们要简化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限,为企业提供先进的治理技术,指导监督企业治污。为基层服务要落实在为基层环保部门排忧解难上,上级环保部门要为下级环保部门撑腰。

  周生贤同志讲到,机关建设事关环境保护事业的长远发展,事关全体环保人的前途命运,事关各级环保部门的行政能力,必须常抓不懈。因此,我们必须在思想、作风、组织、业务和制度建设五个方面着力加强。今年机关建设主要从“学习培训,提高素质;监督检查,狠抓落实;转变作风,廉洁从政;规范办公,提高效率”等方面来加强。各级领导班子要加强学习和团结,加强信任和谅解,加强民主和集中,加强纪律和监督,形成“六有”局面。要大力倡导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让想事干事的人有动力,让平庸无为的人有压力,不断提高机关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转变机关工作作风,关键是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严禁走过场、摆花架子,努力实现干部作风的根本转变。要统筹环境保护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有针对性加强业务建设,以适应形势和任务的需要。加强制度建设就是加强管理,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要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人,要落实能级管理的科学体系,按照各项制度,一级抓一级,一级为一级负责,层层按照制度抓落实。要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在全省环保系统开展“创建文明和谐机关(单位)、争创人民满意公务员(工作人员)”活动,继续开展“学习型机关(单位)”创建活动,推动“五大建设”的深入开展。

  在这里,我还要强调指出,全省环保系统是一家人,就要一条心。省局机关和各直属单位要首先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和工作水平,市、县级环保部门也要切实增强贯彻上级工作部署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全系统要做到齐心协力,上下联动,快速反应,政令畅通。

  同志们,我省环境保护工作正进入一个关键时期,让我们进一步统一思想,坚定信心,乘势而上,开拓创新,求真务实,努力推进环境保护的历史性转变,为促进我省经济又好又快地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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